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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虽然比以往沉重一些,迟钝一些,但是比起第一次来要灵活多了。
因此雷很满意,弯腰捡起盔甲,开始往身上穿。
“主人,您想做一个妖巫吗?”
布玛迷惑不解。
作为一个大妖巫,布玛对于肌体再生术的掌握程度比雷要强得多,但是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骷髅要在身体上覆盖血肉干什么。
一个长满血肉的骷髅,还是一个骷髅吗?
“我只是觉得,这样才算是一个完整的生命。”
声音虽然有些嘶哑,发音虽然有些不准确,但这毕竟是雷有生以来第一次依靠声带发出来的声音啊!
“可是这些依然是死的,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遗弃之地内的酸性气体中腐烂。”
布玛身上虽然也有血和肉,但是都已经风干了,并不惧怕遗弃之地的气候。
“可是我喜欢这种感觉!”
雷叹息一声,他是多么希望永远拥有这具身体啊。
“真有意思,我也来拭拭。”
一把小巧的死神镰刀轻轻一挥,那个倒霉的神圣骑士大腿上又缺少了半斤肉。
雷万万没有想到,胡佛也会使用肌体再生术,而且熟练程度比他还高。
短短十多分钟,胡佛就完成了自身肌体再生,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骷髅领主。
飘逸的长发,雪白的肌肤,瘦削的双肩,处处显露出一种温和的柔美,并不像雷一样追求威猛和健壮。
等等,还有两个地方不同,雷直勾勾的双眼望过去。
胡佛的胸膛明显比雷的胸膛突出许多,鼓鼓囊囊的,如同两个小沙丘一般。
而在胡佛的双腿中间,并没有出现和雷一样的那种小*,而是一条狭窄的缝隙。
“错了。”
雷指着胡佛身体上的异状,摇摇头说道:“下面缺少一块,而上面又太大,影响平衡。”
“我认为这样很好,不需要你操心。”
胡佛细腰一挺,居然不同意雷的看法。
“主人,你……你……”
布玛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滑稽的事情,忍不住纵声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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