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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金浩的第一段恋爱有点失败,其实总的来说,无论是哪个同性恋,当你的另一半是个直男,那这场恋爱的失败率就有百分之三十。

金浩后来过上风花雪月的日子后觉得自己那会儿真的很缺爱,否则他也不会铁了心想跟那个人过一辈子。

金浩的故事和每个恋直的同志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如果硬要挑一个不一样出来,应该是那个人对金浩的态度还不错。

金浩性格自卑、敏感、犟、不服输。

在家人过世的第二个星期他把老家的房子卖掉以供自己生活,之后到了大学开始兼两份职养自己,本来是个很励志的故事:少年郎无依无靠仍发奋图强,成绩名列前茅无一不叹其未来可期。

谁让他遇见了他。

金浩的第一任并不是特别的渣,曾几何时他也与金浩承诺过会永远和他在一起,只是时间是只猛兽,它不仅能带走爱,也能带来恨。

初恋模样中等,身材中等,比起金浩以后的床伴,他唯一称得上给颜值加分的唯有身上的青春和朝气。

大学时他是金浩的邻舍,大一的时候金浩忙着工作和他没什么交集,真正有交集的时间在大二上学期。

两个人的相遇有些戏剧性,金浩那天下班回学校突逢雷暴,避雨期间啥好与他在图书馆的门前撞上。

那男的见到金浩第一时间脸上就绽开一个大大的笑,他脱□□上的短袖问金浩要不要和自己冲回宿舍。

如今金浩回想起那一夜心里酸涩竟比甜蜜多,因为当时他抖开衣服以后雨仍旧淋透了全身,于是男孩干脆把衣服盖在了金浩的头上搂着他跑回了宿舍。

短袖是大红色的,盖在头上时像极了嫁娶用的红盖头。

二人在这一夜之后莫名产生了点革命友谊,男孩时不时会找金浩吃饭、打篮球,俨然把他当做了朋友。

实话说金浩起初并不适应,因为要赚钱他不太与人亲密,结果冒出这么一个没皮没脸的贴着他,算算他从烦躁到喜欢,好像也就一个来月的时间。

太缺爱了,真的太缺爱了。

金浩心想,别人对你有一点好感就感激涕零的要命,真是没有安全感。

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大二下学期的开学,男孩听了金浩的告白后想了一个暑假,从老家回来晒成黑皮的他找到了金浩,然后大声的回应了他的告白。

可以在一起,但在一起的初心不单纯。

他在暑假时与高中时候的女同桌告白了,女同桌礼貌的拒绝了他后他想了一个多月打算和金浩试试。

他给金浩的理由是和他在一起的感官很好,殊不知这些很好的感官是金浩迎合出来的。

他是直男,未来总归要和女性结婚生子的,与金浩在一起一半为了试试,一半为了满足好友的愿望。

还挺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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