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黎羡南拉住她手,正儿八经跟她说,“不会的。”
“不会什么?”
“不会生病住院的,哪儿能让你跟我去病房睡,多舍不得。”
黎羡南还真就跟她为这没发生的事儿认真说,“我们绯绯这不,饭也不会做,离了我也睡不好,我还得下班接……”
黎羡南话还没说完,叶绯坐在床边靠进他怀里。
黎羡南伸手揽住她,又拉开被子将她裹进来。
被子里很暖,他胸膛的温度熨帖正好。
“黎羡南,不许生病,”
她仿佛想到刚才破碎的梦,闷着声音说,“我就只有你了。”
其实黎羡南也只是一个小感冒,第二天起来就好多了,叶绯坚持让他在房间里休息一天,三餐还是叶绯亲自去酒店的餐厅端来的,养生得很。
黎羡南哭笑不得,但要真说,这也是他生平第一回因为感冒这种小事被人关切成这样。
被人爱的时候,是会觉得感动和温暖的。
第三天的时候雨停,黎羡南终于也是不咳了,叶绯再三确认之后才跟他出门,怕这天气反复无常,叶绯提前带了伞出门。
那天定的第一天的行程还是当地最出名的园林植物园,早上九点的时候某个区域会做成山涧雾林,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
摄影选了好几处小景取材。
叶绯拉着黎羡南去看,结果也正是因为喷雾造景,又恰逢雨后,很多新人来这里拍婚纱照。
一条山间小径,四处都是茂盛的灌木绿植,袅袅白雾从雾景器里缓缓弥散开,茂盛的绿植丛中也嵌着一些不太知名的小花。
一些青石板顺着一条蜿蜒水路通到不知某处。
叶绯就拉着黎羡南去走这条小路,青石板嵌在水中,瞬间让她想起西郊的小院。
路到尽头,这里空无一人。
阳光从树木的缝隙中沁下来,雾气让阳光变幻形状。
黎羡南与她在这条无人之路上拥吻,叶绯踮脚揽住他的脖颈,他便微微俯身,笑着看叶绯,明明两人没什么拍照的计划,她今天穿的这条裙子仍然非常适合上镜。
天热,是一条浅明黄色的吊带裙,裸露在外的肩颈柔软且线条漂亮,这里的雾气朦胧,稍稍的湿了些她的长发。
拍摄正好走到这里,觉得这条石板路的景色漂亮,一举起相机的时候,才看到路的尽头是有人的。
以前在她们员工那里,总是觉得叶绯看起来是有种气质在的,那种气质是源于读书和知识的积累,平淡,温柔且有力量,有思考,是应了那句古言,腹有诗书气自华,即便私下接触,叶绯也是总是话题进退得当。
而现在看,也并不全然是。
人大概也只会在自己的爱人身边,才可以不当大人,做回一个天真且被爱的小女孩。
拍摄之前也听过赵西湄讲,那时是她好奇,说女博士是不是不好找对象?
赵西湄说,“你大意了,你们叶总监已经异地恋很多年了。”
“那得是什么样的男人啊?”
那时赵西湄还真思考了一下,对上她期待的眼神,赵西湄给出了一个答案,说,没人能搞定的男人。
这好像也并不是她头一次见黎羡南,第一次还是在那个江南小镇上,她无意看到两人在满院的鲜花里吃早餐。
而这次,两人在空无一人的雾林深处接吻,人间仙境,也有浪漫汹涌。
很多东西也是有迹可循的。
比如科技园的那家常年开着绣球花的餐厅,叶绯去的时候永远不用预约,永远会有侍应生亲自送她一束绣球花,别人去问,侍应生就说这花是不送别人的。
为什么呢?
★精华简介★南越国最毒男子宫凌沨杀人如麻,出手便抄全家。南越国最蠢女子顾千雪花枝乱颤,梦想做太子妃。为帮口头未婚夫太子铲除异己,草包本尊将修罗厉王推下自家养鱼池,淹死了自己,得罪了厉王,得意了背后黑手。可怜现代女医生穿越来便捡烂摊子,为自己性命,妙手回春,诊病无数,终成神话。...
他是宋司庭,她是叶情深,两人的结合是为了庭~深!...
穿越成侯府千金,本以为是锦衣玉食自由飞翔的日子,结果坐拥两千亩地,二十个店铺的侯府却穷到已经吃到了大半年酱菜。真是拿着一手好牌打得稀烂!走开,让我来...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他是万里海疆上的战神,回归都市,只为给她们一个家!...
施瓦布公爵这位杰出骑士面对着数倍于己的大军毫不动摇,他坚定地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驾驭着胯下的爱马露丝冲向敌人。敌人在他犹如狮子般的战吼声中战栗着,公爵麾下的精锐们随同公爵一起吼出了其特有的战争口号草泥马的。虽然历史学家们一直对于施瓦布公爵家族这种独有的战争口号疑惑不解,人们查阅了许多资料可是不论是凯特王国阿米兰联合城邦王国以及更古老的语言都没有这种口号的来源,但是这丝毫不能减少施瓦布公爵这位普鲁斯王国创始者的魅力。迪亚斯大陆历史人物传记坚持就是胜利,中世纪控们,给我点动力吧!骑士冲锋策马中世纪书友群已建立164162907,欢迎书友加入二群已经由李歌郎书友提供7089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