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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要知金汤城是可是最靠近边境的烽火台之一了,为了谋取暴利,往来走|私贩卖的行商都称得上不在少数。

花木兰驻守一方,平素也是见惯不怪,所以在见到祝英台的第一眼就下意识将她认成了跟着家里人出来行商的小少爷。

可事后一琢磨就越想越不对劲。

花木兰和北地那帮马匪也打过不少交道,胜多败少。

只是那帮刀尖上舔血的家伙来去如风,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驻地,所以一直未竟全功,现在还能时不时的在冬天粮绝之时去附近的烽火台打打草谷。

是以她很了解那群马匪,那帮穷疯了亡命徒在逃跑之时都不会忘记带上那半口铁锅一起跑,更别说遇见一个富家少爷了。

不把人剥到如同刚出生的羊羔一般是决计不会收手的,但这少爷,不了,应该说是小姐,在出现时却仍穿着一身造价不菲的蓝色丝袍,甚至还带着一个沉重的书箱,怎么看都不像是被打劫的模样,说是出游或是游学还差不多。

于是花木兰脑袋里的问题就越多了,她着实是想不出是哪个家族里的掌权人得了失心疯,会派族中子弟背着书箱以一身文士打扮前往大漠。

总不会是异想天开,想以这几本圣贤书劝那帮豺狼放下强弓快刀,一心向善归化朝廷吧。

更何况,这还是个女儿家。

从口音来判断,还是个南方人!

此时南北划江而治,割裂日久,南方人在北地绝对能算得上万中无一,而能有一口纯正南方雅言的南人就更为罕见。

花木兰之所以能听出南语,还是因为她有幸在都护府内的江南歌姬清唱过一曲。

那半老歌姬堪称都护的心头肉,唯有重要场合才出面献唱一曲为都护撑撑门面。

更何况是一个操着如此纯正的吴侬软语的贵族少女出现在了这荒僻苦寒的漠北。

这几率,简直比她遇到柔然可汗的几率还要低。

花木兰只觉得这个她刚救回来的女孩身上处处都透着让人琢磨不透的疑团,但同为女子的她更是清楚这世道对于女子的苛待。

世人重男轻女,自古如此。

但值此乱世,男儿性命尚如草芥。

被驱使入战阵之中,头颅被刀刃收割,滚烫的鲜血浇灌土地,不复几年大好身躯便转为沃土,在生与死之间完成一个轮回。

更遑论女儿家?花木兰家庭条件特殊,父亲年迈,小弟年幼,天子催兵命令却是昼夜不息。

为家庭计,花木兰毅然隐瞒性别,踏上了军旅。

至于家乡其它和她同龄的女子,孩子应该会走路了。

两年过去了,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至少她已经升任幢主,可以不用住营中的大通铺,而且拥有了自己的私宅。

这样一来,女子身份暴露的可能性就低了很多。

但这远远不够。

须知十年兵役,现在才过了两年,她至少还要保证她接下来的八年平平安安。

否则一旦尸体被收殓,身份堪合之际一样会带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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