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朋友告诉我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在这海边喂食大雁,起先,只有两三只大雁,到现在有数百只大雁了,数目还在增加中冬天的时候,它们躲在建筑物里避寒,有人喂食,就飞出来吃,冬天也就那样过了
朋友感叹地说:&ot;总有一天,全温哥华的大雁都不会再南飞了,候鸟变成留鸟,再过几代,大雁的子孙会失去长途飞翔的能力,然后再过几代,子孙们甚至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了&ot;
我抓了一把薯片丢到空中,大雁咻咻地过来抢食我心里百感交集,我们这样喂食大雁,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如果为了一时的娱乐,而使雁无法飞行、不再南飞,实在是令人不安的
已经移民到加拿大十七年的朋友说,自己的处境与大雁很相像,真怕子孙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因此常常带孩子来喂大雁,让他们了解,温哥华虽好,终非我们的故乡
&ot;你的孩子呢?&ot;
&ot;现在都在高雄的佛光山参加夏令营呢!&ot;朋友开怀地笑着
我们把东西喂完了,往回走的时候,大雁还一路紧紧跟随,一直走到汽车旁边,大雁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不南飞的大雁,除了体积巨大,与广场上的鸽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路上我都在想着
鲑鱼归鱼
朋友开车带我从西温哥华到北温哥华,路过一座大桥,特别停车,步行到桥上看河水
河水并无异样,清澈悠然地穿过树林
&ot;到秋天的时候来看,这条河整个变成红色,所以本地人也叫作血河&ot;朋友说
原来,到每年九月的时候,海里的蛙鱼开始溯河而上,奋力游到河的上游产卵娃鱼的头是翠绿色,背部是蓝灰色,腹部是银白色,但是一到产卵季溯溪上游的时候,全身都会转变成红色,愈来愈红,红得就像秋天飘落的枫叶一样
在拥挤向上游的过程,一些畦鱼会力尽而死在半途;一些会皮肤破裂,露出血红的肉来;还有一些会被沿途鸟兽吃掉;最终能到上游产卵的只是极少数
虔信佛教的朋友说,他第一次到河边看鲜鱼回游,见及那悲壮激烈的场面,看到枫与血交染的颜色,忍不住感动得流下泪来,如今站在河水清澄的桥面上,仿佛还看到当时那撼人的的画面
娃鱼为什么从大海溯溪回游?至今科学家还不能完全解开其中的谜
但是,我的朋友却有一个浪漫感性的说法,他说:&ot;娃鱼是在回故乡,所以畦鱼也可以说是归鱼&ot;
蛙鱼是在河流的水源地出生,在它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游向大海,虽然在海中也能自由地生活,在最后一季总要奋力地游回故乡,在淡水产卵,乃至死亡初生的娃鱼在河中并没有充足的食物,因此初生时是以父母亲的尸体为食物而长大的
朋友说:&ot;可惜你不是秋天来温哥华,否则就可以看到那壮丽的场面&ot;我虽然看不见那壮丽的场面,光凭想像也仿佛亲临了
不只是鱼吧!凡是世间的有情,都不免对故乡有一种复杂的情感,在某一个时空呼唤着众生的&ot;归去&ot;,只是很少众生像蛙鱼选择了那么壮烈、无悔、绝美的方式
我们在娃鱼那回乡的河流中,多少都可以照见自己的面影吧!
孔雀的笑
在夏威夷,朋友说要带我去看马科斯的棺材,马科斯出亡到夏威夷后,重病死在夏威夷,由于菲律宾政府的不欢迎,死后连棺材都不能返乡
我开玩笑对朋友说:&ot;我对伊美黛1的皮鞋比对马科斯的棺材有兴趣呢!&ot;朋友听了大笑,我说:&ot;不过,我在菲律宾时已参观过伊美黛的鞋子,现在就去看看马科斯的棺木吧!&ot;
本文爽文,重生,宅斗,绝对的宠文,欢迎入坑啊!前世,她是名门淑女,嫁入侯府十余载,虽无所出,却贤良淑德,亦是妇德典范。奈何早逝,原以为会风光大葬,却落得个草席裹尸,暴尸荒野,尸骨无存的下场。一朝惨死,得知真相,她才明白,这一切,不过是他们的蓄谋已久,而她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重生一世,她誓不做贤良妇,即使背上悍妇之名...
新书天启已上传,望大家多多支持哈。------------------------------------------------大家没事可以加群170688012讨论交流。...
...
大城市容不下肉身,在魔都刷盘子活不下去了的杨峰无奈回了老家,没想到半路捡来的葫芦竟然能够种出极品农作物。从摆摊卖草莓开始,一步一步地走向了人生巅峰,他种出的水果蔬菜都是顶级食材,是五星级饭店争抢的目标。...
首先欢迎大家来到我华山派,我是你们的掌门,岳不群岳掌门!...
一场背后隐藏着天王退役消息的邀请赛的前夕,一个年轻人却突然出现,击败了夺冠热门新动力几乎所有的职业高手,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和我的流氓高手一样,这是一本没有玩过任何游戏的人,也能看得懂,看得津津有味的小说)另第一卷采用古龙式写法,情节文字比较精炼但有些书友可能觉得太过沉闷,不过不要紧,第二卷开始后不久就是我的淫荡流写法,而且转得比较巧妙完全是无罪式的猥琐,所以喜欢流氓高手风格的甚至可以直接从第二卷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