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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锋一直都是纳米衣服的追随者,即便是内裤都是这种材质的。
此时,他和王晓蓉两个人,几乎健步如飞。
没有开车,但是两个人的速度几乎不亚于车速,而且在行进间谈笑风生,能够完美的避让人群和车辆。
而在大街上,行走的人很多,很多人都和他们一样,健步如飞。
永恒集团的经济带动了整个天州的发展,而利刃组织的武学,也带动了整个天州武学氛围的提升,现在几乎到了全民习武的状态,几乎人人都会几手。
而且,其中不乏佼佼者。
两个人一路奔袭,来到了距离夜市最近的一条胡同。
看到前面出现了封路的标志,望着周围的空空如也,江锋不由耸耸肩道:“不好意思,走错路了。”
“你成心的吧?”
王晓蓉故意甩给了江锋一个白眼,道,“分明就是遇到了敌人。”
“是啊,是故意的,说起来,现在天州也太发达了,想找个僻静的旮旯都不容易啊,对吧,伙计们?”
江锋笑问道。
此时,雨幕中走出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这男人没有打伞,但是雨水却没有一滴滴落在他的衣服上。
因为这衣服也是纳米级的。
这男人一头金发,戴着墨镜,显然不希望江锋认出他。
而且,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还跟着一群人。
强大的气息在这群人的身边环绕,无法散去。
江锋能够感受到,这群人的实力非常强大。
但是,江锋无所畏惧。
“受死,你的女人得死。”
金发男冷冷道。
“哦,知道了。”
江锋微微点头,“你能活,活着给你的人收尸吧!”
江锋说完,便冲向了金发男。
透过墨镜,金发男那双冰蓝色的双眼中写满了对江锋的鄙夷。
毕竟,金发男和威克一样,都有着远古天人的血脉。
远古天人并没有完全灭绝,而活下来的天人也并不是全部都和原人融合了,还有一部分天人拒绝融合,而隐居了起来。
他们的后代,大多飘零在了海外。
经过了一代代的融合和岁月的侵蚀,纯粹的天人越来越少了,最终形成了一个非常小的族群,这个族群在最悲惨的时候,只有几十人而已。
不过凭借着惊人的智慧,这个族群建立了一个排他性很强的规则,自己人在内部用最科学的方式不停地通婚,培育后代。
天人拥有非常强大的血脉天赋,同时拥有惊人的智慧和领悟力,但是天人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那就是生育能力极差,生下来的孩子存活率很低,而且女性怀孕后特别容易流产。
所以这个族群一直都没有过于繁荣,最多的时候也只是保持在了数千人左右。
而现在,这个族群只拥有2000人。
在两百多年前,米国独立后,这个族群就追随当时的欧洲移民来到了米国,在不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建立了白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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