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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他喊。
她只当没听到,反正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叫喂!
刚走了几步,他已经站在她前面了。
这人,飞过来的吗?她及时刹住车,挤出一脸假笑:“王爷还有何吩咐?”
“本王刚刚叫你,你没听到吗?”
他颦眉盯着她。
“奴婢该死!
实在是没听到您的叫奴婢的名字?”
她弯着腰,向后退了两步。
说起名字,他倒真把这茬给忘了,这位丁大小姐在京中可真是闻名遐迩,没领教过的,都以为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家闺秀,书画双绝的才情女子,直到如今还有人提起,叫丁思若,目标实在太大。
“你叫什么来着?”
他瞥了她一眼,“我不太想得起来了。”
她朗声提醒他道:“奴婢高丁氏思若。”
为了凸显他强抢民女的恶劣性质,她刻意强调了“高丁氏”
三个字,她话音刚落,远处的篝火旁的人就转头往这边看,也许是见了乐风,立刻都装作没看到,又把头给转回去了。
“啊,原来是个倭国人。”
他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既来了中原,就改个中原名字吧!”
“什么?”
她盯着他,这是要玩儿什么花样!
“从今往后,你就叫胭脂吧。”
他扫了她一眼,笑得格外开朗,露出一拍整齐的白牙。
她有匹马叫纤离,有条狗叫五月,这位大爷居然管她叫胭脂。
取得出这么恶俗的名字,可见这几年没少到勾栏妓馆儿里花银子。
“谢王爷赐名。”
反正喊出来丢脸的也是取名字的人,她无所谓,用手指了指马车,抬头逢迎道,“王爷不愧读过一车的书,好文采!”
看着她大摇大摆地走开,乐风万箭穿心,这就是丁思若,一个嬉笑怒骂全不走心的女人,一个说谎像吃饭一样平常的女人,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还死不悔改!
一个女人跟着他们一群男人,她怎么就完全不惧?都闻大漠之中民风开放,她是要经历多少才能对这种事也处之泰然?在马车上也能睡得如此安稳?想到这里,他就恨得牙痒痒。
他乐风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多少过往都可付诸笑谈,但丁思若这个结,解不开,唯有死磕,若早知道她身处丘城,他早来了。
丁思若躺在马车上,锁好了门,掰着手指算,再过两天入了京,她就可以想办法自救,总不能真一辈子当他的胭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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