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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简单,每天上学出门和放学进门给小可一大碗狗粮,狗粮当然是从老板那里买的,死贵死贵的那种号称进口的幼犬粮,外加老板推销的各种钙片和微量元素。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外加阿拉斯加的运动量巨大,正读高中的王暮雪又哪里有时间满足,于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队队长,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
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自那以后王暮雪只要一回家,总会获得意外的“惊吓”
,于是抽狗抽累了,她也总不忘给小可一大碗狗粮。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
八个月时,小可已经跟小马一样高了,并且肌肉健壮,三四岁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骑上去。
当小可壮硕的身躯趴在主沙发上休息的时候,王暮雪是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牵着小可出去散步,那是相当有安全感,比牵着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没有武器,歹徒抢不赢还可以脖子一缩陪笑认怂,或者直接拔腿逃跑。
狗不一样。
狗的牙齿就是天然利器,直接可以咬碎骨头,且狗的行动压根没法预料,真惹恼了那畜生,想跑路估计也跑不赢,尤其是不可能跑赢本就擅长奔跑的雪橇工作犬。
所以新闻报道里常见的是“某某情侣小树林中被抢劫”
,从未见哪篇新闻说“某某女生与狗在小树林里被抢劫”
。
小可的存在,确实让高中学业繁重,早出晚归的王暮雪有了半夜快走健身的胆子。
原本王建国是不放心王暮雪晚上11点了还要出门遛狗,但奈何王暮雪说只在小区里遛,且小可后来不仅被王建国送去进行专业化“护主训练”
,成年后的它,牙齿啃一般的骨头也已经跟吃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它还有意愿啃一下的就是猪筒骨。
看着那么硬的筒骨被小可一脸淡定,“嘎嘣”
一下直接咬碎吞下的声音,王建国既惊心又放心。
“去吧,12点前必须回来。”
王建国挥挥手道,想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不给出小区。”
可怜王建国直到现在都不知道,王暮雪其实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然后每次都直接大步踏出小区,没有一丝犹豫……
因为她想念小区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百香果酸奶,每天睡前都得喝上一袋,这已经成为王暮雪遛狗时戒不掉的习惯。
出了小区之后,来回徒步的十多分钟里,小可自然就成为了王暮雪的贴身保镖。
在王暮雪看来,小可比小区门口退休瘦弱的保安可靠得多,真来个什么坏人,是绝对不能指望那样的保安会有什么战斗力的,就如同银行若真的被抢劫,大部分的门卫保安也是形同虚设,他们很多不自己跑掉就不错了。
所以安全的关键不是不离开小区,而是不离开小可。
王暮雪高中毕业后,果断给小可办理了各种复杂的出国手续,于是乎,那只庞然大物在美利坚过上了悠哉悠哉的陪读生活,吃上了其实便宜得要死的正品外国狗粮。
而此时此刻,已与小可建立了足足八年感情的王暮雪,看着砂锅里的一大盘热腾腾的红烧狗肉,又哪里吃得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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