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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的人估摸年龄有点大,因他的皮已经很老了。
但他不见老态,因他顶着草帽,在霏霏的细雨里还徐行着,不见慌张的模样。
穿过一片幽幽的竹林,就能见溪水叮咚之后的村庄。
我刚到就淋了雨,他乐呵呵地扫了我一眼,“小伙子来这里呀?”
“嗯……”
他是是个博闻健谈的人,又风趣又幽默。
“您读过书,怎么甘心在这种地方放羊?”
他乜了我一眼:“谁规定了读过书的人就不能放羊了?”
我就道:“委实屈才了。”
他大声笑了一下,“这样多自在,外面太闹了,心不静,不如跟这些羊儿作伴!
我就乐意这么过活啊!”
我与那个老人匆匆一面,又匆匆而别。
却是那一刻,我好像知道了柳知絮和杜素声她们为什么会来我们的小镇。
因为她们的性子,不想争不想抢,那么淡泊名利,那么懒散随意;没有太大的志向,只是想守着一方的平安。
这样的性子,本来就该与山水作伴。
却不是乡野里的人。
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相遇,只需要一个触面,用不着多么惊心动魄的盛大。
因为在相遇的时候,只是因为相遇,就已经足够惊心动魄了。
那盛大,只能为其增光。
她们去了另一个国度,她们又会在哪一个时刻相遇呢?相遇是一定会的。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后来种种,我只是偶尔怀念她们,在阳光底下,在迎春花开的时候,在与女儿的交谈中。
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们了。
☆、第二天,大约在七点的时候,小姑娘嘟囔一声,渐渐转醒。
她迷瞪瞪地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摸到衣物上,只觉触手冰凉而光滑。
她将那样东西举到眼前一看——“给小百灵的一封信”
。
小姑娘下手的力道没有轻重,把眼睛揉得发红,原本已经难受到皱眉了,可因看到那于收尾处含蓄的笔锋,她又抿着唇露出一点笑来。
那是爸爸的字,她认得。
她飞快穿起衣服和鞋子,披着头发就往外冲,风风火火地到处大喊着‘爸爸’,一大清早,她就踢飞了猫闹腾起了狗。
在花厅那边得到一声回应之后,她风似的跑了过去,后来更是直愣愣跳着扑到了父亲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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