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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大红如血一葫芦鬼(第1页)

白荒落看着满眼崇拜神色的两人,哼了一声,撇嘴说道:“也就是你们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这才被陈长安那小子唬住了。

修行九境,他撑死了不过是刚刚摸到中三品门槛罢了,离无敌世间的神仙境界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那日他斩杀百骑身受反噬,要不是我出手,他小命都得丢掉半条,还说什么长生无敌,简直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王洛初放下手中书卷,再度示威似地晃了晃腰间钱袋,问道:“爷爷,你说陈公子,到底是不是世间最厉害的?”

被捏住命脉的白荒落一身气势矮去半头,他目光落在那只钱袋子上,嗫嚅半天,最终恨恨地抿了口老酒,没去跟小麻雀硬抗到底,昧着良心,没好气道:“是是是,你家陈公子最是了不起了,是人间全无敌,天下第一等。”

王洛初顿时喜笑颜开。

白荒落说了两句,瞥了眼缩在一旁角落偷笑的萧摇光,舍不得打骂王洛初的他,一脚将小石头踹翻在地,骂骂咧咧道:“你个笨石头在那笑什么,不争气的东西,赶紧出去赶车,见着你就心烦。

自己喜欢的人都要跟别人跑了,还在旁边没事人一样的,活该你命宫摇光,一生孤苦!”

萧摇光对这谶语无动于衷,讷讷地哦了声,收起手中那本基础道卷,偷偷对王洛初使了个眼色,起身去车外赶车去了。

前些日子跟在袖遮谍子旁边,他早学会了驭马驾车,比起那些经验丰富的马夫,驾车技术也不遑多让。

清晨的官道行人寥寥。

萧摇光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恍惚出神。

方才爷爷跟小麻雀说了那么多,他脑海里不自觉想起,当初在齐州时,陈长安为了小麻雀当街杀穿百骑,在大瑶湖旁立衣冠冢的绝世风采。

想着想着,少年微微捏紧手里缰绳。

余庆楼的掌柜,教他读书识字的齐哥哥,朝夕相处的爷爷,都看出他的小心思,也都说过,年少的时候无论喜欢谁,最好都要讲出来,免得以后老了后悔。

这些年,他跟小麻雀在一起,不知从何时起,满心眼里都是她。

他没有什么家世背景,脑子不聪明,嘴巴也笨,说不来什么好听的话。

以前齐哥哥讲书上那些诗词时,他曾听过一句,觉着挺好: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齐哥哥说世间最好,不过竹马青梅,两小无猜。

他觉着自己与小麻雀大抵如此。

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一直想着以后长大了,也要继续守着她。

即使这些时日以来,小麻雀的眼里只有惊才绝艳的陈公子,他也不觉得心酸。

他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么点出息了,能这样陪在小麻雀的身边,就是好的。

萧摇光知晓命宫摇光是什么意思,陈长安曾说过,只要他愿意,将来总能成为不世名将。

可他最大的野望,不是锦衣玉食封将拜相,而是有一天,身边的小姑娘也能喜欢自己。

只是这种念头他不敢表露半分,怕被骂成不知天高地厚的癞蛤蟆,惹人生厌。

他如今最想做的,就是能够修行变强,等五年以后,他也能破骑数百,替洛初报王家大仇,以祭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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