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俾次妖将毫不停留的再次追了上去。
一有风吹草动,艳仙就施展自在仙途逃走。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俾次妖将依旧对艳仙紧追不舍。
两人是一刻都没有停下来过,在一追一逃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在俾次妖将的紧追不舍下,艳仙只好逃离了人族界域,逃到了另一个界域去。
失去了艳仙在此界域的踪迹后,俾次妖将以特殊方式联系了妖界帝尊。
艳仙的逃跑能力,让妖界帝尊都皱起了眉。
妖界帝尊确定看艳仙所在的界域后,为俾次妖将开启了界域之门。
俾次妖将跨越界域之门,再次朝着艳仙追去。
艳仙见到时空有异常,立马再次逃走。
“帝祖,那变态还在对我紧追不舍,我该怎么做才能摆脱他的追缠?”
艳仙逃到一个个界域,可后面的人还在紧追不舍,始终无法摆脱他的追缠。
她是一刻都没有安宁过,艳仙实在是被追烦了,以特殊方式联系起了凤狐妖帝。
当初,凤狐妖帝把她送给妖界帝尊后,在途中神不知鬼不觉的联系了她,给她指明方向,让她以神通自在仙途逃离妖界,逃往其它界域去。
唯有逃离妖界,才能摆脱妖界帝尊的魔爪,才不会那么轻易被妖界帝尊抓到。
“妖界帝尊最是厌恶人类,把人类视为最肮脏的存在,当初一切与人类有染的妖,他都视为肮脏的,你找个人类做伴侣,说不定妖界帝尊会因此厌恶上你。”
艳仙的脑海中响起了凤狐妖帝的声音。
“帝祖,我就算想找个人类做伴侣,也没那个精力啊!”
后面的人还在紧追不舍呢,她是连一秒的空余时间都没有,这怎么找个人类当伴侣!
凤狐帝祖能感受到艳仙的情况,她确实是没那个精力去找人类伴侣,可除了这个办法,他很难找到让妖界帝尊放弃艳仙的办法。
难道要艳仙去找人族的帝尊不成?
人族的帝尊太强,艳仙把控不了自身命运,要找也是找一个不强于艳仙的人族之人。
最后,凤狐妖帝只好建议艳仙边逃,边找伴侣。
.......
温幕天像往常一样,监督着两女的修炼情况,发现不对的地方就去指正,再不断重复演练给两女看。
修炼之法越是高深,修炼起来就越是复杂,越是容易走火入魔。
温幕天传授两女修炼之法,并不是一步到位,那太容易把人给练死。
温幕天从自己的修炼之法上,演化出简单的部分,一步步去教她们,让她们一步步去领悟,一步步去加深。
自然,他也不是让两女按照自己的修炼之法去修炼,而是根据两女的情况去指点改变,改成适合两女的修炼之法。
正在温幕天一心二用,一边监督两女的修炼,一边领悟时空之时,突然凭空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不速之客一出现,二话不说就带着温幕天消失了。
这是什么个情况?懵逼的温幕天有些懵逼。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快到小玲、小朵的思维都跟不上,温幕天被人绑架了都不知道。
另一边,俾次妖将刚准备追过去,发现艳仙的位置改变了,她的位置出现在了另一个方向,俾次妖将改变位置,再次追了过去。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她的名字里,有着父亲对母亲眷恋不已的深情。母亲早早去世,父亲一人将她拉扯成人。父亲去世的那天,这个世界上最爱顾展眉的人也没有了。亲戚冷眼想着将她早早嫁出去,是秦誉忽然到来,跟她闪婚,将她从难堪的境地把她解救出来,给她出了一口气。秦誉会在深夜她疲惫满身的走出医院时,站在夜色里,等着接她回家。她爱上秦誉,可是秦誉的旧爱却来势汹汹。她觉得婚姻摇摇欲坠,可是秦誉却紧紧抓住了她,他说这个婚,结了就别想离。因为这句话,即便是在生死一线时,顾展眉都觉得无所惧怕。...
神卡由作者资产暴增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神卡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妖魔怪三界来袭,人间正道惨遭荼毒。为保道家至宝昆仑诀不至于被妖魔怪三界染指,昆仑掌门将其送入无尽虚无之中,苍天有眼,得保人间正道,昆仑诀九州大陆再现光彩。愿以我原气为引,重铸昆仑辉煌。...
嫁给权倾天下的九千岁冲喜,她诅咒他早早归天,好分家产。谁知他是假宦官,还要她给他生孩子!...
小猪新书极品美女在身边书号1635190下有直通车无奈的婚约,往日的情愫,成熟的诱惑,暴力的激情,温柔的婉约,天真的可爱,异国的期待不同的感觉有着不同的品位,这是性格分明的女性,同时也是一种生活状态一个男人有两面,要了解不难,但一个女人却有着千面万面,与其去苦捞海底针,不如就唱一首简单爱…徐遥,都市里的一个看似平凡的小人物,原来小人物却有着许多的不平凡人生就如一场戏,他正经历着一场精心谋划的人性越狱,成则寻找到梦想天堂!败则坠入无间地狱!平凡男人就如一枚普通鸡蛋,但为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就算是鸡蛋,无奈也要碰一碰石头,即便是碰得蛋破黄流改变和伪装保护自己不难,难的是改变生活的轨迹,保护自己所爱的人...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