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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意义(第1页)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写作的,具体我也说不上,或许是读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吧。

那时我还对写作没有什么清晰的概念,只是觉得拿起笔,就该写点什么,不写反倒感到难受。

喜欢写作要从学会写日记开始说起。

初三开始我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因为那时候我恋爱了,为了记住喜欢的人的言行举止,我便想到了文字。

我记录了她的美,以及自己的心理感受。

恋爱对我来说太过美好,我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保存这种亲切而又忧伤的感觉。

我的作文从初中开始算好的,时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那时候我就感到特别骄傲。

我也不知道能写那么好,或许那时候同学们的作文普遍差吧,老师挑来挑去,看我还写得通顺,就当作范文了。

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在后来找到当时写的作文时,我无法想象这是我写的,实在太烂了,连基本的语法都是错误的,就更谈不上什么语言的准确表达了,遣词造句也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

开始写日记后,我发现自己无法用文字表达内心的感情,明明有无数话要讲出来,笔底下就是写不出来。

写作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再说了,人的很多情感,文字是无法表露出来的,文字本身就有局限性。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合情合理、顺其自然、流畅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诚的情感呢?这就需要多读书多写作了,任何事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功到自然成嘛。

我写了很多本日记,大概有二十几本吧,具体我也没数过,反正看着很雷人。

当然写得依旧是一如既往地烂,内容空洞,用词缥缈,简直不知所云,没有一点真情实感,很多宝贵的人生记忆再也无法还原了。

幸亏有时候还能冒出一两个有价值的词语,结合记录的时间,我才能隐约地回忆起当时的印象,我几乎是大喜过望,赶紧重新整理一下,补充完整,有时候几乎谈不上补充,完全都是推翻重写。

我从小喜欢看书,只要是书,不管是哪方面的,我都会翻开来读。

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闲书,我这点珍贵的爱好几乎被埋没了。

要不是初三补习那年,遇上了一段糊里糊涂的爱情,才想起写日记,估计这辈子我再也不会想着用写作的方式来解释自己的生命了。

我觉得写作确实改变了我,虽然我写得很烂,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写出一本像样的书,但是我喜欢这种写作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无比享受的,不喜欢读书写字的人是很难体会到这种乐趣的。

当然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这段恋爱,是爱情给了我想象的空间,要不是爱情的刺激,或许这辈子我就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理想的人了。

或许我的理想太过宏大,脱离了我的现实,反正我认定了写作这条路,我甘愿在这条孤独的路上走下去。

我也曾质问过自己,一个高中没毕业,脑袋又笨的家伙喜欢写作,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了?但是我很快解除了对自己的嘲笑,因为我知道,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人生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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