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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枯黄,浮尸遍野。
在萧瑟的中原大地上,成群结队的饥民,拖家带口,背着行囊,从一个饥饿之地奔赴另一个饥饿之地。
生活不只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但当你到了远方后,却发现远方仍是苟且。
在这个无边无际流亡大军中,人命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
饿死的,病死的,冻死的,各种年纪的男女老少被埋在了这条希望之路或者亡命之途的两旁。
在路边的树林深处,几个青年在三具尸体的旁边,一边擦拭铁器上的血迹,一边吃着从尸体上翻出的干粮。
一个窝头,一口干净的水。
仿佛是这个饥荒之年最美好的味道。
三具尸体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看上去六七岁的孩子,也或许是十岁,谁知道呢,在这个年代,孩子们总是看不出真实的年龄的。
男人死的干脆,头上一个血窟窿,发黑的血液早已凝固。
女人的衣衫不整,羞耻之处裸露在凉风里。
双眼瞪圆,带着不甘和恐惧,死不瞑目。
嗝。
一个头头样子的男人打个饱嗝,舒坦的眯起眼睛,靠着枯萎的树干。
李二狗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
面黄肌瘦,眉宇之间透着阴狠。
本是偷鸡摸狗的小贼,在乡间邻里名声不好,却从未敢动刀杀过人。
只是遇到了灾荒之年,老母早已饿死。
家乡野草树皮都已经见不到踪影了,家中又无了牵挂,便外出寻个活命之法。
在这迁移的漫漫长路上,早已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一时动念,抢了别人的吃食。
如此三番,终于有一次抢夺吃食的时候,失手打杀了一个六旬老者。
经过几日的惶惶不安暗自惭愧,饥饿,让他再次举起了屠刀。
纠结了几个身体还算强健的青年后,李二狗俨然已经接受了自己土匪的身份。
落在他手上的人命,已不知凡几。
大哥,今天这小娘们不错,紧的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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