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完唐眠的讲述,乌琳想到一个词汇:倒霉。
因为女巫觉醒导致记忆受损,迷失在魔王领深处,见到的第一批人类是下流的色胚。
好不容易逃走却又被野心勃勃的骑士队长盯上,还丢给备胎持续监视着。
这还没完,故地重游时又遇上了两个男人,这次不要色了,人家直接要命。
总之,就没有一个是好人。
乌琳还曾觉得奇怪,依照葛里姆的性格,为何不把唐眠推到台前,用来争取更多的利益。
原来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了,女巫压根儿不是自己人,安稳待着不拆台就已经很不错了。
唐眠想要离开弗雷泽的确是当前最好的选择,她不仅拒绝了贵族的命令,还利用臭气弹脱身,可以说是把那两个贵族往死里得罪。
若是真被发现了,怕是会被套上麻袋直接丢进兽潮里去。
倘若唐眠真是个间谍,说不定还能判个死缓。
这种单纯的平民得罪贵族事件,只会是死刑立即执行。
不过话说回来,是谁家的贵族这么想不开,居然跑到魔王领里找刺激?
“精致的铠甲,会高级别的治愈魔法,身边有忠实的护卫,味觉敏锐,喜欢百货店的汤料包。”
这些信息加起来,总觉得十分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乌琳正在思索着,身边突然出现一点荧光。
带着尾巴的小小光团吐出手指长的纸条,飞向无尽的星空。
唐眠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去找一个女冒险者,身材中等偏瘦,后背受了伤,擅长搜索感知魔法和会用飞行魔法,懂得烹饪,以采集药草为生。
找到后不要声张,尽快送她离开弗雷泽。”
简直是瞌睡遇到枕头,乌琳终于想起来是谁了。
这不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伯爵家的二公子拉尔夫么。
在情报头子的印象里,长不大的贵公子喜欢热闹的派对,华丽浮夸的衣服,精致的高跟鞋,浓过头的香水以及含铅的化妆品。
乌琳听说这货在城里待腻了,带着随从和护卫去森林里去玩狩猎游戏,没想到跑去了那么远的地方。
怎么感觉不大对劲呢。
能在伯爵唯一的儿子身边当随从和护卫的人,也都是贵族子弟,只是等级低些罢了,不可能都是傻子。
拉尔夫想去森林深处找刺激,这群人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应该拼命拦着才对。
否则被宠爱儿子的伯爵知道了,谁也讨不到好。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陪着一起去了,在遭遇魔兽的袭击后,只有两人活了下来。
通过唐眠的遭遇,乌琳猜测那时的拉尔夫并不打算回城,而是想继续留在森林里。
森林里有什么东西,值得喜好玩乐的贵公子亲自前往呢?
为什么不让骑士队陪同。
这不合常理。
情报头子收起短剑,从自己的空间石里取出一个盒子形状的魔导器。
唐眠看到警报解除了,便开始收拾残局,把衣服收入空间石,把水桶的残片丢进火堆里,顺便架上锅子烧开水。
“留下来吃魔兽肉蔬菜汤吗?”
“吃,要加面片儿的。”
还能坐下来一起吃饭,那就是没事了。
在虫族生化兽和辐射的威胁下,移动都市成为了人类最后的净土有什么意见可以在书评区提出来,都会看的QQ群142206324150910003...
史上第一女婿曾经我是陈家二少,被大哥赶出家门,沦为上门女婿,活的不如狗。但如今,大哥出事陈家求我回去,这一次,我会让他们看到,属于我的辉煌...
结婚一年,老公宁可找小三也不愿碰她。理由竟是报复她,谁让她拒绝婚前性行为!盛怒之下,她花五百万找了男公关,一夜缠绵,却怎么也甩不掉了!他日再见,男公关摇身一变成了她的顶头上司一边是拿床照做要挟的总裁上司,一边是满心求复合的难缠前夫,还有每次碰到她一身狼狈的高富帅,究竟谁才是她的此生良人...
...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
在民国,有一座ldquo野狼山rdquo,野狼山有一个烈士陵园,陵园里,有着三千二百五十六个墓碑。所有的墓碑上没有照片,没有姓名。只写着两个字加四个数字ldquo野狼rdquo。1998年,野狼山来了一个人ldquo报告,野狼1369请求归队rdquo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野狼1369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野狼1369最新章节野狼1369无弹窗野狼1369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