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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就是想瞧瞧你们郑家的郑森是啥模样!”
郑成功从小就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喜欢排兵布阵,喜欢孙吴兵书,十四五岁的年龄就参加过多次海战,且极有天赋,是郑家子弟中的佼佼者,也是作为郑芝龙接班人的重点培养对象。
郑森虽已崭露头角,毕竟还年轻,只局限于郑家内部人知道,在外面并没有多大的名气。
莫说朱慈晨没去过郑家,就连福建也没去过,他怎么知道郑森呢?
“我堂弟郑森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屁孩,朱兄怎么知道他呢?”
“你听说过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吗?”
“听说过!”
“我的文采与秀才相比谁优谁劣呢?”
“朱兄的诗词我见识过,堪称大家。”
“这不就得了。”
朱慈晨没说自己是从地球上穿越来的,因为他每次跟别人说自己从地球上穿越过来的,别人就把他当成说胡话的疯子、傻子。
吃够了苦头的他只好笼统地解释一下,担心郑凯刨根问底,只好转移话题:“凯子,现在不是拉家常的时候,还是泡妞要紧,你先看看这首《终身误》如何!”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难道连家庭琐事都知道吗?郑凯还没从朱慈晨绕的圈子回过神来,听说《终身误》后,就把此事抛到九霄云外,接过朱慈晨抄来的《终身误》,逐字逐句的读了起来:“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朱兄写的这首诗好是好,就是多愁善感、老气横秋,不是很适合咱们这个年龄。”
老曹的这首诗确实不适合送给正在追求的女孩子,看来自己大意了,不过朱慈晨绝不承认错误,且自己的老婆还没影,却用过来人的口吻告诉郑凯:“现在的年轻女子就是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连这个都不懂,活该你追不到陈圆圆。”
“此话当真?”
“不信就拉倒,老子没时间跟你瞎扯蛋。”
朱慈晨边说边把手伸过去,准备拿走写好的《终身误》,免得被陈圆圆看出破绽,追根问底,以郑凯重色轻友的性格,准把所有的责任全推到自己头上来。
“朱兄,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呢!”
郑凯的话还没说完,就把写着《终身误》的纸片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揣进怀里。
郑凯就没把自己当外人,该吃的吃,该喝的喝,临走时还向朱慈晨讨要香皂、肥皂,说趁着肥皂系列产品没上市,还是稀罕物,送一些给陈圆圆,博得美人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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