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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时我和我的“侏儒”
的皮已经剥离,我们终于是单独的两个个体。
这也是为什么我能给你们说这个故事,因为它是我那张褪去的皮,丢在从前的某个角落里。
我讲出它,代表我来认领它。
这样一切归于安和的事情,竟然并非等到我变得苍老,只是这样快,所有事都平息。
而心已如止水了。
我甚至不再需要姓名。
这样,人们不会记着我,不会寻找我,不会缅怀我。
好了,我们从最近说起吧。
从我重新回到这个城市讲起,因为也许这是我的转折,我几乎以为我交到了绝好的好运。
嗯,说起这次回来,真的是感慨万千哪:我见到了阿森的孩子,米米。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和我小时候的模样很像。
不过,幸运的是,她并不是侏儒。
她的四肢很匀称,手长脚长,有迷人的比例。
这个孩子转眼已经10岁半了,比我都高出一截。
可我分明记得,我离开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像小南瓜那么大的婴儿。
我只是抱过她一次,在她刚刚出生的时候。
她生下来很瘦弱,比一般孩子都要瘦小。
虽然医生明确表示,她与一般孩子一样健康,可是我们家的人,个个脸色难看,丝毫不能感到释然。
他们非常害怕这是一个我的翻版,这种害怕令他们变得偏执和武断:他们一致认为,我不应该接近她,仿佛侏儒症是一种可以像流行感冒一样可以传染的病。
他们原本是视我为空气一般不存在的,然而忽然间,这个婴孩的出生却提醒了他们这个耻辱,他们忽然觉醒,对我充满怨怒。
我没有再抱过米米,小孩长大只是转眼间的事,当我再想要抱她的时候,我却已经抱不起来了。
我知道,再一转眼,她就可以俯视我,或者也像她爸爸一样,露出鄙夷的表情。
这样想来,我的离开倒是好的,一个侏儒作为亲戚,只会显得无能,丢尽家人的颜面;可是如果这个侏儒是远方来的陌生人,那么他(她)完全可以被想像成诸如身负法力的精灵,抑或是曾经挽救公主的善良矮人。
她很喜欢我,包括我简短的身材,有时候忍不住好奇还会伸过来一根拇指碰一碰我的脸。
我脸上突兀的皱纹把她弄糊涂了,她只是觉得我很怪异,好像没有了性别,没有了年龄。
米米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却不知如何称呼我,只能“你,你”
的对着我唤。
老实说我喜欢她这样叫,因为这样好像把我也当作孩子。
我和她玩简单的纸牌游戏,我故意输,并非让着她,而是喜欢看她赢了之后的小得意,下颌像劳动后的小铁铲一样趾高气扬地抬到最高。
我又要说我看着她想起了童年的自己。
事实上,没有人说过我和她童年长得相像,我又几乎没有照片,因此,也许她与童年的我相像,不过是一个良善的心愿罢了。
很多时候看着她,我就会满心企盼,好像忽然复涌的泉水,叮叮咚咚地乱响。
我企盼我童年时如她一样美丽,心中亦充满小小的得意。
我企盼我被这样疼爱过,并且在被疼爱的时刻不曾想过会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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