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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慕青语并没有如约而至,虽然我已经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地板都是我跪在地上擦的。
我并没有失望,因为我知道她这几天在忙公司里的事。
不知不觉中,我跟慕青语从相识到相知,已经是无话不说了,至于是朋友,是还其它什么,我已没有了过多的想法,只是觉得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我的想法也在无形中从单纯的想跟她上床变成了希望她开心、快乐、幸福。
也许,我爱上了她;也许,不是。
终归还是那句话,顺其自然。
几天后的一晚上,我终于加班搞完了手头上的工作。
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已经是十点了。
疲惫的走出公司,骑上我的摩托车,一阵风驰电掣,回到了我的城乡结合部。
我喜欢摩托车,超级喜欢那种。
可是因为穷,我只有喜欢的权利,没有拥有的资格。
我曾发誓,当我有了钱,我一定要买一辆我喜欢的摩托车——重机,重到倒了我扶不起来那种。
我要报复曾经贫穷的自己!
为了省钱,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再求其次继续求其次,淘了一辆不知道几手的除了喇叭不响到处响的摩托。
那是是一台曾经通体天蓝色的豪爵150,之所以说是曾经,是因为他到我手里的时候除了油箱还是蓝的,其它地方已经是五彩斑斓了。
我时常在想,它身上的每一种颜色是不是都是历代主人留下的痕迹?每当我看到他左后方的那块绿色的塑料壳子的时候,总是会感叹那一代主人一定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我是一个低调的文艺青年,所以我给那台车起了一个低调而又文雅的名字——闪电风暴!
闪电风暴到我手里之后好像为了报答我的知遇之恩,从未给我掉过链子。
毕竟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回到家,一头栽在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
想着明天就是周末,可以好好睡个懒觉了,迷迷糊糊的就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
努力的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电话——美艳少妇。
是慕青语的电话!
从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大概两个月了吧,这个号码还是第一次登场,我们从来都没通过电话,全都是文字沟通。
对于一个文艺青年来说,相比煲电话粥这种幼稚的行为,我更喜欢文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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