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临分别的时候,刘备还是不放心,又把自己的的卢马让给了庞统,然后再三叮嘱魏延,要好好的照顾庞统,一定要保护他的安全。
刘备亲自给庞统送行,直到庞统的队伍彻底在视线中消失,刘备才开始行军,可他总觉得心里怪怪的,很不踏实。
分开之后,庞统带人进入那条小路,真是不身临其境,不知道山路的凶险。
两旁山石陡峭,怪石嶙峋,即便是道路最宽敞的地方也只能勉强容纳四五匹马并行,狭窄的地段那就很麻烦的,甚至需要从马背上下来,步行才能通过。
道路坑坑洼洼,崎岖难行,加上天气渐渐闷热,气氛更加压抑,让人浑身不舒服,才走了几里路,将士们便开始交头接耳私下抱怨。
“这路根本就不能走,骑着马上一步一颠,晃得我头都发晕。”
“谁说不是呢?真热,我身上都湿透了。”
因为行军速度太慢,很容易造成拥挤的现象,山道本就狭长闭塞,空气流动不畅,于是愈发闷热,将士们的衣甲渐渐紧贴在身上,黏糊糊,湿漉漉的,很不舒服。
魏延在前面开路,心里也非常窝火,他本就是个急脾气,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出去,越着急,越没用,反而心情愈发烦躁郁闷。
走到一半的时候,前面霍然变得宽敞了许多,两旁的山势也趋于和缓,魏延带兵在附近休息了一阵,然后再次赶路。
当庞统赶到这里的时候,魏延再次进入了狭长的山道。
将士们都很疲惫,毫不容易发现这么一块宽敞的空地,自然心情大好,想着在此休息一下。
庞统四处打量了一下,微微皱起了眉头,在将士们眼里,这是一个歇脚纳凉的好地方,可在庞统的眼里,这里却非常危险。
唤过一个向导,庞统问道:“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回军师,此地乃是落凤坡!”
“哦。”
庞统一听,点点头,赞许道:“好响亮的名字!”
凤落梧桐!
甭用问这附近一定长满了梧桐树,所以当地人才起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名字,可仔细往四周看了看,庞统连一棵梧桐树也没有看到。
细一琢磨,庞统嘀咕道:“诸葛亮是卧龙,我是凤雏,凤雏自然就是凤凰了,落凤坡?这名字怎么如此不吉利,我这个凤凰难道要落在此处,在此丧命!”
庞统的心中骤然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不好!”
古人素来迷信,比如孙权,每次出兵打仗,都会找人占卜一下。
庞统马上催促兵卒:“不可在此逗留,速速赶路,马上离开此地。”
庞统话音刚落,两旁山坡上突然杀声四起,闪出了数不清的人影,一时间,旗帆招展,喊杀声震天。
庞统的心直往下沉“不好,有埋伏!”
在这里亲自指挥战斗的正是刘循,目光落在庞统的身上,刘循大声吩咐道:“除了那个骑白马的活捉之外,其他的格杀勿论!”
绝宠!在西北放逐的丞相之女莫文烟,被一纸帝命召回京城,指婚给天下最残暴和丑陋的王爷。颜控的莫文烟不肯了,残暴她就忍了,凭什么还要颜丑?!她最喜欢看赏心悦目的翩翩佳公子啊!哇,美男子啊莫文烟眼睛都看直了。某王冷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哪里?莫文烟身子一僵,赶紧指着身后的方向,我后面啊!某王眯了眯眼睛,你练了邪功?后面也能看见?莫文烟转身看着一脸冷酷的某王,狗腿的说,因为我知道你来...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战神归来,前女友居然找上门来提出非分要求...
这部小说是以我的真实人生经历为题材,概括的叙述了我从青春花季的少女,经历人到中年的婚姻危机,半生的奋斗却变成了三无女人无钱无房无业,迫不得已离开家乡只身闯荡一线大都市,成了中年打工的职业保姆,最后在五十岁的时候回归故里的故事。这也是我的前半生,只不过我没那么好命,没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人戏剧性的出手搭救,只能学习落在井里的驴子,一步步踩着垃圾吃着垃圾逃出生天!路过繁华,坐看风起云涌,历经沧...
我送给女朋友的礼物,她嫌穷酸不要,直接丢在了垃圾桶里!可她不清楚的是,那是一张进入豪门的入场券!当她反悔时,我已经是王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王者崛起秦岩顾念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因为一场天灾死于意外,林徽如一朝穿越居然成了个新嫁农妇,上有吸血鬼哥嫂,下有极品亲戚,暗处还有白莲花虎视眈眈。还好,她自带逆天兑换空间,只要把古代的东西放进去,就能获得现代相对应的物品。火锅奶茶通通带入古代,掀起成全民热潮。林徽如立志要成为古代的小富婆,种田经商忙不停,左一拳渣男,又一脚白莲花,日子过得逍遥快活。而且,身后还总跟着一个妖孽腹黑的男人对她不离不弃。林徽如表示人生巅峰莫过于此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