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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史那隼会落下风,温玉白怀疑并不是他真打不过汪蓝岑,只是他身负重伤,且脚上的铁链并未挣脱,带着镣铐作战能打成这样,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当阿史那隼一巴掌扇到汪蓝岑胸口时,汪蓝岑闪过恼怒之色,手中棍子重重砸在阿史那隼的脸上,将他一棍子抽晕了过去。
温玉白愣了愣,没忍住拍起巴掌来。
汪寨主舞棍的样子太帅了,姐姐杀我!
“这几天你给他换药时叫我,我陪你一起来。”
汪蓝岑纡尊降贵地蹲下,亲自帮阿史那隼重新拴好铁链子,临走时想了一下,还嘱咐一个手下,赶紧重新打一条链子过来。
温玉白赶紧点头。
就凭今天阿史那隼的表现,他还真不敢一个人接近他。
完成今日工作,温玉白伸了个懒腰,跟在汪寨主身后一起回屋。
如今他和温承允享受的是上宾待遇,和汪寨主住一个院子。
穿过来这么久,汪寨主是头一个猜到他是小哥儿的,她又美又飒,温玉白对汪蓝岑佩服得紧。
当然,那晚的事,温玉白觉得他应该是瞒过了宋洛臻,身子弱就不能有胸肌吗?!
汪蓝岑住的地方十分开阔,房间没有做任何隔断,开阔疏朗,墙上挂着战马图,温玉白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是汪蓝岑睡觉的床榻,四四方方的雕花拔步大床,就像用木头单独做的小房间。
他和温承允睡的屋,是挨着汪蓝岑睡房的耳房,汪蓝岑干脆叫他和温承允出来,在外头一起吃晚饭。
今日的饭还没送来呢,裁缝先过来了,给温玉白和温承允准备了好几套新衣裳。
汪蓝岑不准温玉白推辞,望着温玉白的脸蛋,说:“你相貌出众,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要打扮得漂漂亮亮才好。”
温玉白干笑了两声,虽说当了这么久的小哥儿,他早就习惯了,但乍一听这话,还是有些遭不住!
一般小哥儿的装束只和女子有些微的不同,除了不戴首饰,可也略沾脂粉,衣服也爱和女子一样穿有颜色、华丽的,而并非寻常男子讲究的素雅又或是贵气。
上辈子他是个男人,所以这辈子,这一身利落清雅的男装必须焊死在他身上!
不过,温承允的小脸上却有难以掩饰的喜悦,小家伙换了一身鹅黄色的薄纱衣袍,害羞的冲两人笑了笑。
“真好看!”
汪蓝岑毫不吝惜赞美之词,让裁缝再赶制些更好看的衣裳来,温玉白有心拦阻,刚开口,汪蓝岑便感慨地说:“我把小承允当我自个儿的弟弟了,这么可爱的小哥儿,就该每天穿新衣,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温承允欣喜归欣喜,但还是懂进退的,他看看二哥,迟疑片刻说:“谢谢寨主赠衣。
不过哥哥和我说过,美德胜过美衣,勤修内在拥有广博的知识,远胜过外表一时的美丽。
寨主送我的这些衣服够穿了,实在不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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