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跟在曹操的身边,那不就是意味着……以后都能跟曹操南征北战?
自居邺后,能随侍曹操身侧的,只有曹操正室所出与个别爱子。
在众公子羡慕妒忌的目光中,我又惊喜又惶恐地连连点头。
“缨儿谨遵阿翁之命,日日愿聆过庭良训。”
曹操今日所言,绝非一时兴起,他一改以往育女之法,予我增长见识,增加军营历练的机会,莫非是不拘一格降人才,有意将我往女谋士、女文官的方向培养?他真的有这样的胆识和用人的魄力么?还是说别有用心?
曹丕在一旁听到曹操的安排时,脸上并未露出多少惊异之色,他似乎猜出了他父亲的什么心思,只微笑着心领神会。
余眼瞥见此景,我又迷糊了。
不管怎样,能得到曹操的重视,接触自己想接触的军事政治总归是好的。
虽暂时猜不出曹操这只老狐狸用意,但可以肯定的是,父子二人之间,在关于我的问题上,有心照不宣的事。
曹操又问:“去岁正月,三军冒寒北征,行旅多艰,吾得诗一首,于军中入乐演奏,未曾披阅示众。
闻汝诵诗有过目不忘之能,尝从学蔡氏,不知书艺见长否,可否当堂试诵誊录?”
什么?过目不忘?我崔缨?谁告诉你的!
?
我开始慌了,余眼瞥见曹植掩袖偷笑,方想起数月前在他跟前秀过背诵《登楼赋》。
不好撤下“博学”
人设,我硬着头皮应承下,曹操捋了捋胡须,唤人奉上纸笔,不一会儿,一块精良的布帛便在我面前徐徐展开。
看来这曹操也是有备而来,到底还记挂着当年我写下的怪字。
我虽在后世临摹过荆氏行楷,到底水平一般,只学了点硬笔书法皮毛,万不敢以拙劣的书艺碰瓷古人的。
好在跟蔡琰学了三月隶书,毛笔字也不那么“江湖气”
了,信手模仿蔡家字迹,讨取曹操欢心,倒也不难。
我手心捏出了汗,只暗暗感激蔡琰亲授书法之恩。
待站直了身子,接过曹操手中的简书,我紧张地展开,定睛一看,顿时喜上眉梢。
曹操正因我窃喜的神态而感到迷惑,我闪烁着眼神,赶忙收敛,假装默记了一会儿,嘴上还振振有词。
不一会儿,我便气定神闲地援笔挥墨,单背着左手,在布帛上开始默写曹操的诗。
隶书一气呵成,似行云流水,我随风而转,得意极了,明显感觉到殿内诸公子都坐不住了,纷纷鼓掌称善。
曹操双手揣在腰带上,眯着眼睛,上前吟咏罢他自己这首传名后世的《苦寒行》:
北上太行山,艰哉何巍巍!
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
树木何萧瑟!
北风声正悲。
熊罴对我蹲,虎豹夹路啼。
溪谷少人民,雪落何霏霏!
延颈长叹息,远行多所怀。
我心何怫郁?思欲一东归。
水深桥梁绝,中路正徘徊。
迷惑失故路,薄暮无宿栖。
行行日已远,人马同时饥。
作者伤心的小桂的经典小说都市之三少爷传说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普通人的世界,武者的世界唐星宇唐三少爷,玩转两个交错的世界在普通人的世界,他是豪放不羁的大善人在武者的世界,他是让人惊惧的魔神...
学校后面有一个废弃教学楼,经常有人在里面失踪。但只要出来的人,都能一夜暴富。我偶然之间进去了,破旧的教学楼,昏暗的教室,还有一个穿着校服,手拿匕首,满身是血的女人。我出不来了...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未婚妈妈遭人嫌弃?不存在的!努力创业,财源滚滚!高富帅提亲?请排队好吗!...
林妙语妹妹要害我,后母要害我,世人都厌弃我脸上的胎记,唯有双目失明的靖王爱我宠我。林妙语靖王,你不嫌弃臣妾长的丑吗?靖王不嫌弃,因为我瞎呀!林妙语你的眼睛治好了,为何还要装瞎?靖王这样我就能把你一直留在我身边了。爆笑穿越宠文,火前收藏,多投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