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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房内,凌晓首先打电话给了周宣华,询问了一下妥善的处理方法,同时也托他在恰当的时候将事情汇报给三爷。
毕竟,周宣华跟着三爷的时间最长,也深得信赖,比起擅自妄动,还是听一下他的建议比较妥当。
周宣华听完后,自然也知道了情况的紧急,迅速将处理方式说完后又叮嘱她务必要小心。
大概是听出了凌晓有些紧张,他还开玩笑地表示,倘若因为救一个杰诺特而将一个凌晓搭进去,那么三爷的怒火大概会毁掉整个沪市。
有了周宣华的建议,凌晓就胸有成竹地多了,几个电话之后就安排好了一切,接下来就要等底下的人运作完毕,再由她真正出面了。
虽然沪市明面上的掌权人换了一个,但是三爷在沪市的势力却不是日就能连根拔除的。
强龙难压地头蛇,更何况三爷可绝非是地头蛇所能形容,新掌权的人要想坐得稳,绝不可以对三爷下手,反倒要礼遇有加。
凌晓并未等候多久,就有了消息,希望她能够亲自去将杰诺特接出来。
对此早有准备的凌晓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毕竟她不是三爷,对方肯把杰诺特放出来,就已经是给了她面子了。
时隔许久第一次出门,孟家管事如临大敌,给凌晓安排了好几个配枪的练家子以保护她的安全,一群人坐着车去了市政府,见到了这个短暂掌控沪市的男人。
然后,凌晓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
原因无他,而是这又是一个熟人。
男人其实很年轻,不过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与下巴上青色的胡渣让他看起来硬生生地大了十多岁,好好的一身军服穿在他身上却总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与他此时懒洋洋地坐在座椅上的模样如出一辙。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猎鹰一样锐利,又黑又硬的短发与左颊上的疤痕让他称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野性的魅力,极其能吸引女人的视线。
凌晓努力控制住自己,掩饰住流露的异样,礼貌地朝对方笑了笑,而男人的目光却仍旧失礼地徘徊在她身上,显得有几分兴味盎然。
跟在凌晓身后的人都有几分的愤然,而凌晓却不以为意,因为她早就熟悉了这个男人的德行,知道他并无恶意。
显然,凌晓的坦然给她加了不少的分,男人满意地收回目光,勾起了唇角:&ldo;你就是三爷的女人?看着倒的确有那么点味道,我喜欢!
&rdo;
凌晓无奈地笑了一下:&ldo;多谢夸奖,苏伦先生。
&rdo;
&ldo;你可以叫我弗伦,我比较喜欢被叫做这个名字。
&rdo;男人眨了眨眼睛,&ldo;对了,先生二字就免了,我可不喜欢被漂亮的女人如此生疏地称呼。
&rdo;
弗伦,的确没错,凌晓的目光闪了闪,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是她上辈子第三个重要的男人。
只不过当时凌晓遇见他的时候,弗伦是个冒险家与商人,没想到如今见面,他竟然成了和刘铭作对,并且成功击败他占据沪市的军阀。
……倒还真符合他喜欢尝试各种危险事物的习惯,也不知接下来被刘铭轻而易举地将沪市夺走,到底是他当真敌不过,还是恰巧玩腻了,趁机抽身‐‐就凌晓对他的了解,这并非是毫无可能的。
毕竟对方是老熟人‐‐即使这辈子才第一次见面‐‐但是凌晓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惬意地坐在弗伦的对面,与他海阔天空地闲聊了起来,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当然,只是似乎罢了。
对于弗伦的了解,让凌晓能够准确跟得上他的思路,并一再提起符合他口味的话题,令弗伦不由得万分惊异于她的知识广博。
一段时间之后,兴致高昂的弗伦轻松地同意了她将杰诺特医治并带走的请求,凌晓摆了摆手,让一部分人迅速前去安顿杰诺特,而自己却仍旧留了下来,与弗伦天南海北地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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