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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年(第2页)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死灵召唤:消耗10~100魔力值,召唤1只低级死灵;该魔法优先消耗魔法材料,施术者最低消耗为1魔力值只】

【※低级死灵越强,消耗魔力越多】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

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

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

这一基础规则。

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

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

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

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

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

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

要想隐藏“玩家”

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

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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