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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视线脱离文字,慢慢地失焦,沈浔的思绪转回到那天,他看到那本书,书里夹着彩虹,孟远岑在照片背后写字,轻盈也遒劲钢笔字,于是他给孟远岑选的礼物是钢笔,品牌名为“right”
,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合适他的每一只钢笔,不过沈浔觉得还有另一种理解方式——
“yrright”
的缩写,我的意中人。
他希望这是一个误会,但又无法忽视一丁点的非误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足以让送礼物的他变成小丑——那他最好的选择就是解开误会之后再送给对方。
毕竟他的小心翼翼成了习惯,他所坚持的分寸感早已畸变成密不透风的龟壳,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选择在第一时间蜷缩进去。
希望孟远岑没有辜负他的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钢笔的牌子是我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三十五章“游乐园。”
沈浔选择的火锅店在大学城的美食街。
他今天穿上了那件压箱底的深灰色长款大衣,只是因为衣服的口袋很深,出门前,他将手送进右侧口袋反复确认,长条形的黑色礼盒在里面,钢笔在礼盒里。
从旁人的角度,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口袋里装了什么,沈浔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然他为什么不用礼袋装着礼盒拎过去?
沈浔提前半个小时进了店,挑上一个靠窗的位置,左手拖起下巴,无聊地看向窗外。
实际上,他没有看进去任何景色,他的视线游离不定,想什么想得出神。
“沈浔。”
熟悉的嗓音传来,沈浔骤然惊醒,回头一看,竟然是孟远岑……他怎么也来这么早?
孟远岑在对面落座,视线始终停在沈浔的身上,“我第一次见你穿大衣,很好看,很适合你。”
沈浔闻言有些受宠若惊,他与孟远岑对视一瞬,又匆忙移开视线,“……谢谢。”
“没想到你也提前到了,你在这等多久了?”
沈浔看了一眼时间,“五分钟吧。”
“我还以为你等很久了,那我们属于前后脚到的,真是心有灵犀。”
沈浔点头附和,“嗯。”
有服务员递上菜单,孟远岑接过,考虑到沈浔也要看,便走到对方身旁坐下,沙发的长度正好能容纳两个人。
他们的上半身几乎贴在一起,沈浔便往右手边挪了挪,想要让出更多的位置给孟远岑,挪完一次觉得还不够,正要挪第二次,忽然被孟远岑伸手一把圈住了腰——
沈浔霎时浑身僵住,心跳漏了一拍。
偏偏孟远岑还像个没事人似的,右手维持半圈沈浔入怀里的姿势,左手将菜单立起来,扭头看沈浔,很稀松平常的语气,“你看看你想吃什么?”
对方的五官近在咫尺,被视线放大过后仍然精致耐看,说话时的气息喷在沈浔的皮肤上,腰间的手没有松开的意思,即便相隔许多层厚厚冬季衣料,沈浔依然觉得不自在,身体僵硬一动不动,语言组织功能也暂时地下了线,“……我都行,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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