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至于穴居人的叫骂声,兰斯自然是充耳不闻。
时至现在,游戏已经轮了三圈,这一回合,刀子又回到了兰斯的手上。
想当然的,这群乡绅们自然没什么准头,即使射中目标如果没有杀死对方就没有任何意义,相反扎多了口子,弄得一地的鲜血和惨叫声只会让人更容易慌神——实际上,兰斯抓来的十多个穴居人到现在才死了4个,其中还有一个是身上伤口太多,失血过多翘掉的。
当然,兰斯说到做到,让黑钢现场结清了100枚金币,照理说,100枚金币雇佣一个乡绅私兵其实倒也合理,但问题出在,这玩意要投中死人才给钱,不中不死那就只能倒贴,稳赚不赔的生意让兰斯白赚到的侍卫已经多达27个了,并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地增加当中。
这群精明的乡绅自然算的出这笔账是自己亏大发了,但是他们又不敢跟兰斯说不玩,如果惹得兰斯不高兴了,把自己绑到那架子上怎么办——反正100金币一个人头对这群乡绅来说也不是拿不出来。
“本来我今天造完了水渠,心里还挺高兴的,结果那群该死的穴居人竟然胆敢破坏我的好心情,这一次,我要让它们追悔莫及!”
兰斯的声音虽然不响,但是语气森冷,配合着他手里的飞刀,那就极具恫吓的效果,尤其是那一刀直接削掉了绑在架子上的穴居人半个鼻子。
事实上,这一次穴居人的袭击因为兰斯他们的出现并没有成功,咕噜岭实际也没有遭到多大的损失,就只有几户平民被抢了,轰塌了屋子,这种情况若是放在以前,那该是捂嘴偷笑的战绩了,但是兰斯却一点都不感到满足。
这不是他所要的结果。
兰斯要的,是永绝后患。
他很清楚这个深藏在地底的家伙,都是一些欺软怕硬的软骨头,一味的放任它们只会让它们觉得你好欺负,估计没过多久这群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杂-种就又来了,兰斯可不想每隔一段时间就被这群穴居人骚扰一次。
要打就要打到它们怕,并且这种痛苦深入骨髓,让它们不敢再犯,如果那些穴居人还是不长记性,兰斯不介意让它们彻底的消失。
兰斯随手掷完了飞刀,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目光注视着下一个轮到的乡绅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接过侍卫递来的飞刀,兰斯刚才射的那个穴居人已经死了,正从架子上解下来,尸体被侍卫拖了出去。
他其实已经有了计划,现在所需要的就是把那些需要的条件一一的拼凑起来。
在这群乡绅们之间,莫森无疑是跟兰斯最亲近的一位,他自从上次公开表明了支持兰斯的态度之后,就下定决心要跟这位年轻的郡长同坐一条船,事实上他也是所有人当中看起来最轻松的。
只是莫森虽然知道年轻人的决心,但是他同样知道这里面的难度。
趁着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在飞刀游戏上,他凑近兰斯身边说道:“郡长大人,虽然穴居人个体的战斗力都不强,但是如果战场要深入地下的话,恐怕我们也讨不了便宜,地穴是它们的主场,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不知道的巢穴在哪。”
莫森的说的一点都没错,穴居人单打独斗的实力不强,但是如果依靠地形的话,想要对付它们绝不容易,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穴居人的巢穴极其隐蔽,如果没有向导的话,想要歼灭敌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好在兰斯都已经计划好了的。
他给了莫森一个让他宽心的眼神,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对方在向自己表忠心了,兰斯至少面上得接受他的好意。
在连续看了这个青魔族的男人几眼之后,兰斯将目光投向了另一边已经被吓得腿软的塔尔玛。
这个被兰斯正面遇上并被抓回来的倒霉蛋,现在还在被迫听着自己同伴临死前的悲鸣,它知道这样的命运迟早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但不知为何,兰斯并没有着急地要了它的小命。
兰斯还需要让这个穴居人替它完成最后一件事情,就是把它们的老巢交代出来。
不过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便是穴居人这种缺乏智慧的生物,也拥有最基本让族群延续下去的牺牲精神,所以兰斯压根没有浪费时间去问它问题,而是不停地在精神层面上给它施加压力。
塔尔玛是个幸运儿,因为他发现这群该死的恶魔们并没有把一整晚的时间都耗费在那场杀戮的游戏上面,最后它们仍有三个人幸存了下来,兰斯提出时间晚了自己需要休息,就屏退了所有人,而塔尔玛和他逃过一劫的两个同伴,都被关进了地牢里。
塔尔玛感到阿鲁格鲁姆并没有抛弃自己,因为那些愚蠢的恶魔竟然以为这样的笼子就能困住自己,事实上只要房子连接着地面,它就能够带着同伴挖出一条地道逃出去。
塔尔玛很谨慎,它虽然没有视力,但却能够感知半径二十米范围内的生物存在,当它确认那些不可一世的魔人们终于离开了之后,它才咬牙切齿地伸出锋利的爪子,开始挖凿了起来。
自己一定要报仇,让这群该死的家伙付出代价!
塔尔玛咀嚼着自己的诅咒,抒发着愤懑,但它内心其实很明白,要向那些实力强大的恶魔报仇,恐怕不容易,至少塔尔玛绝对不愿意再正面遇上那群可怕的家伙。
它归心似箭,很快地和脚下的土地融为一色,在之后就彻底从地牢了失去了踪影,不过塔尔玛始终没有发现,那个狡猾的恶魔,已经偷偷地将一枚浅蓝色的引导水晶藏在了它的身上。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阎王判你三更死,我能保你过五更!少年秦朗,偶得毒宗传承,以毒杀人,以毒救人,以毒追美,以一身旷绝古今的毒功行走都市,纵横江湖。某功夫小强我一身功夫,刀枪不入!秦朗我有奇毒化骨噬魂!某江湖大哥我能召集小弟上千!秦朗我能召集毒虫百万!某绝色美女红颜祸水,美女有毒,你伤不起!秦朗我修炼毒功,以毒攻毒!...
命运,不配做我的对手!当我回到2003年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成为传奇巨星的道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超级传奇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网络作家,兼职二流编剧,并最终混成了三流导演的王泽穿越了。 他发现,这是一个文气照耀千古的世界。 读书人文气加身后,诗可杀敌,词能灭军,文章可安天下。 而且,诗词文章,受到的人气加持越大,威力也就越大。 一些顶级的诗词文章,在受到万民的民意加持下,甚至能做到以诗封神的程度。 王泽激动了。 要说到聚拢人气,诗词文章,怎么可能与小说相比呢? 特别是,小说,还可以拍成电视或电影...
她本是一枚棋子,却在成功颠覆王朝之际,被深爱之人推入悬崖。两年后,薄情负义的皇子变成权倾四野的人主,先帝最钟爱的儿子成了混迹烟柳的王爷。她不甘心被欺骗,潜伏宫闱,伺机而动。佳丽三千,俱是粉色骷髅。红颜如花绵里针,温柔敦厚笑藏刀。激流暗涌,红颜浮沉处处危机,步步惊心与嫔妃斗阴狠,与权臣拼狡智,掀起无数血雨腥风,终于接近皇帝成为忠心的棋卒。他是高高在上的天子,他将她欺身压下,手到擒来朕警告过你,不能爱上他!他是卧薪尝胆的腹黑王爷,旖旎帷帐中,他声色霸道这一世,唯他看上的东西,本王不让!兄弟争霸,鹿死谁手?江山美人孰轻重?原来,不重美人重江山,丢掉的不仅是江山,还有性命...
张明双手偶然获得吸收物品灵气的能力,越古老的物品灵气越充足。从此,催熟药材,鉴定古玩,中医治病,灵气运用越来越广泛。当灵气变得能改善自己身体,增加很多异能后,他又开始忙着开中医院,探险寻宝,打拳,炼丹。张大师!炼体期的黄龙散能不能卖给我几包?拿古玩来换!张真人!结丹期的清风玉露丸怎么卖?千年古玩十件,我没见过的灵药十株,或者拿你们宗门秘籍让我挑。张道友,听说你现在很红,想入我们合欢教吗?有化神长老随时指点修炼哟!靠,走开!我就想过都市人的生活!咳咳,请问合欢教有很多妹子合欢吗?...
得了网络病乙型病症的患者将禁止进入游戏,因为他们会给游戏带来BUG,严重者更是可以直接伤害其他游戏玩家的身体。直到全新的网游穿越降临,它带着全新的技术,并宣称所有人都可以游戏!邹渲作为乙型病患者,从来没有接触过游戏,如今他这个毫无经验的菜鸟将会第一次踏上游戏,开启他的游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