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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这儿!
我不喜欢!
求你带我离开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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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扶她上了车,坐在斯通旁边。
她仍然有些歇斯底里,毕竟经历了那么多事。
为了缓解她极不稳定的情绪,我当时可能真的对她轻声说了一句话:她所认识的那个叫做伊尼斯&iddot;圣特尔姆的男人已经死了,她再也看不见他了。
但是没有更糟糕的事了。
我朝斯通点了点头,示意他带她离开,让她远离这里。
斯通探过身子,毫无理由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便启动汽车,带她回去了。
我们往回走了点路,到约翰&iddot;弗雷尔的防水纸小棚屋里拿了一张军用帆布床。
弗雷尔的住处像个猪舍,乱糟糟的。
毯子摊在地板上,柴炉上的咖啡壶烧干了,柴灰掉了出来.不过还是暖的。
桌上摆着一盘冰冷的土豆煎鸡蛋,两把靠背破损的椅子,其中一把翻倒了。
约翰&iddot;弗雷尔的尸体躺在帆布床上,身上盖了条床单,我不想看。
房间里还有一张帆布床,巡警们拿了那张床,下去把可怜的圣特尔姆搬上床,又抬回来放在弗雷尔的棚屋里,并且给他也盖了床单。
我想,圣特尔姆不会介意我们把他跟黑眼睛的印第安人约翰放在一起吧。
圣特尔姆找到了。
得找到他,这起恐怖事件才是真实的。
但还不是全部,他的右手没有找到。
罗圈,也没有找到。
看起来好像找到他根本不需要花什么时间。
这一带已经有了成百上千的人,大家都很熟悉这整片村落。
他们有灯笼,有枪。
而他却是步行,腿还短了常人一截。
他脸上,缺耳朵、猫牙齿、红眼睛、缠头发,以及所有的一切。
他依旧穿着古怪的衣服,只少了那顶该死的蓝色锯齿帽。
因为要是他丢弃了那身衣服,丢弃了耀眼的黑白格子运动衣、绿色衬衫和彩色领带,这些东西就会像帽子一样被找到。
即便他把衣服藏起来了,他光着身子也会很容易给人看到。
但是他还没有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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