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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第1页)

除了功德圆满那日阎鹤身上金光闪闪之外,阎鹤恢复身份后似乎跟从前没有多大区别。

他依旧是在人间上班,时不时抽出时间回到地府处理大批的公务。

对地府来说似乎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区别,但是对慕白而言却没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从前阎鹤背着他电爆米花和烤栗子,如今的阎鹤是当着他的面电爆米花和烤栗子。

慕白起初还不太懂为什么阎鹤兜里面一直装有生栗子或者是其他的东西,随时随地都能给他烤个栗子。

后来才懂原来是阎鹤怕他嘴馋了偷摸去打野味,见到睡午觉休息的人便被勾得走不动道。

所以经常会有事没事将他嘴巴塞满,给他解馋。

慕白不是很同意阎鹤的这个说法。

在他看来,他意志坚定,怎么可能随随便便会被路边的小野味给勾引。

结果第二天,小鬼就在阎鹤公司午休间走不动道。

偌大的午休间里全是睡得香甜的打工人,睡眠质量好到几乎能做到闭眼就入睡。

小鬼兴致勃勃地趴在午休间的玻璃窗上,一会看向角落里睡着的员工,一会又望向正中间睡着的员工,眼睛冒着光,几乎看都看不过来。

最后还是阎鹤出来将意犹未尽的小鬼拎进办公室。

从此以后,越临近午休,小鬼就自告奋勇离阎鹤公司远远的。

自从凝结成实体,他便很少在穿长袍,时常穿着大裤衩和白色短袖到处乱逛。

除夕那会,他由于太过热衷装饰,连路过的狗都要挂上同心结。

狗的主人也是别墅区的一户人家。

狗的主人模样生得很好看,身材高挑,同之前阎鹤上门拜访的那位人一样,职业是明星。

那只大狗很喜欢慕白,经常在白天叼着东西趴在草坪门口,见到慕白就扑上去。

狗主人时常会陪着大狗一同去找慕白,一来二去两人便有些熟稔。

慕白了解到大狗的主人最近在休息期,没有什么工作,空闲时间很多,很爱同他聊天。

他几百年没怎么同陌生人聊天,因此与大狗的主人聊得很是兴致勃勃。

得知小鬼会写毛笔字,大狗的主人便主动提出希望能够聘请小鬼教他写毛笔字,并说自己以后演古装的时候可以用到。

小鬼想着左右在家也没什么事干,便欣然同意。

他把这件事说给阎鹤听,很是兴高采烈。

阎鹤一听到那位大狗的主人几乎每日都牵着大狗过来找小鬼的时候,站在玄关上的他就停下了摘腕表的动作。

慕白做鬼生活了几百年,因此对如今的任何事物都保佑天然的蓬勃好奇。

那个天天牵着大狗过来拉近乎的人,目的大抵是不单纯。

阎鹤不动声色地问那位大狗的主人都同他聊了些什么,小鬼一一如实地告诉他。

通过聊天内容,阎鹤发现那位狗主人对阎氏并不感兴趣,也并没有借着小鬼的关系攀谈要同他见面。

阎鹤不轻不重地将腕表摘下,脸色有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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