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记得刚走进深山,大部分是出于害死猫的好奇心,对未知事物探索的渴望,走得心甘情愿,坦坦荡荡,没有半分不适。
想不到短短几日,凶险路途的种种机关暗器,魔魅妖邪,令自己几次徘徊于生死门前,差一步便是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满腔的激情已然消磨殆尽,留下的只是身心的疲惫,交瘁,和危险时分死亡威胁的心有余悸。
而且不知道何时才能走出山林,心里没个谱,不禁忐忑难安。
只是几日下来,凌天奇越发觉得对马苏华的好感与日俱增。
从以前的对美丽事物般的欣赏,到现在一股朦胧的扭捏感觉。
渐渐的,脑海开始衍生出一些和马苏华比翼双飞,缠绵恩爱,进而结婚生子,一家三口幸福生活的温馨画面。
马苏华驱魔降妖,能力非凡。
难道是自己对强大力量的依附,产生能够保护自己安危而心意相许的归宿感?凌天奇打个响指。
自己又不是女的,找什么归宿哇!
莫非自己日久生情,心生爱意,爱上马苏华了?可才短短十几日的匆匆时光,哪来的日久生情?或者是传说中的只闻其名从未见过的一见钟情?不,自己绝对不会这么老土的。
凌天奇手指不自觉地摘下两片路边一株矮矮的灌木的叶子,大拇指顶在树叶上发力按了下去。
树叶沿着脉络裂开,一片化为两瓣。
没理由啊,马苏华一直是心中仙女的化身,出尘脱俗,绝色艳丽,不食人间烟火,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是属于神圣不可侵犯的一类。
自己绝不会生出如此低俗卑下的想法。
绝不。
而且自己化身僵尸,现在暂且没有祸害一方,但以后谁也说不准。
爱上一个与僵尸势不两立的天师,不是没事找死吗?这可是只会在哗众取宠、烂煽情的唬鬼小说里出现的低俗桥段,没想到现实也是如此狗血淋漓。
说来又奇怪,马苏华说僵尸以血维生,意思就是僵尸一日三餐,餐餐都离不开血液。
血液对于僵尸就像米饭对于人类,不得吃食便活不下去。
可自己变身以来还从未饮过血液,既没有营养不良,也没有受饥饿迫死。
难道自己不是僵尸?凌天奇挠挠头,怪事岂止不可思议,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没等凌天奇想出答案,冯建新重重的一声唉叹。
“唉!
看样子,今天是走不出去咯。”
凌世林一顿脚,脚底的沙石很柔和,湿润,踩踏无声。
人在上面行走如同寻找替身的鬼魅在飘荡。
“我们现在形神落寞,真像无处容身四方漂流的野鬼。”
“鬼?”
冯建新想到黑夜降临之后无边无际的黑暗就不能自已地感到害怕。
“这回真衰了!
我们不会要在此地露营吧?”
荒郊野外,几近黄昏,原始森林看起来格外阴森可怖,呜呜的冷风穿梭在山林树叶枝干间,沙沙的声响仿佛凶兽行走。
“今天我们是走不出去了。
趁天色未全暗赶紧拾着足够多的柴火,安营扎寨。
为防止意外,安全着想,我们今晚睡树上,轮流守夜。”
马苏华指着不远处一棵树干较长,枝叶离地较远,铁桶般粗细的大树说。
“唉!”
众人皆叹了口气。
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
她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初为人妇,她只想简简单单的过完这一生。不曾想,命运却与她开了一个玩笑。冷漠歧视,接踵而来。在她无望之际,上天却又眷顾于她,从遇到他的那刻起,她才发现,原来世上真的存在真命天子。从此以后,哪怕荆棘丛生,她也可以笑着面对。从此以后,他们共挽鹿车,将彼此视作可以安心依靠的人。凤凰于蜚,...
紫色桃夭令被通缉人血锋,实力极为强横曾为某王牌特种部队最强兵王现为无影杀手和某佣兵团首领此人练先天童子功,元阳不泄却最爱扮猪打脸撩妹现全球无界悬赏通缉书友QQ群620949793...
你如果能穿越到各种电影与游戏甚至是漫画中,并且得到其中的各种神奇的物品与科技,那你会干些什么?是成为超级英雄拯救人民大众!还是报效国家,成为民族英雄!或者以此来征服统治世界!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与做法。沐尘星刚刚好拥有了这样可以穿越的条件,不过他的理想还没开始进行,就将要面对一个乱成一团的现实世界。PS本书的群号176503244132072762...
在民国,有一座ldquo野狼山rdquo,野狼山有一个烈士陵园,陵园里,有着三千二百五十六个墓碑。所有的墓碑上没有照片,没有姓名。只写着两个字加四个数字ldquo野狼rdquo。1998年,野狼山来了一个人ldquo报告,野狼1369请求归队rdquo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野狼1369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野狼1369最新章节野狼1369无弹窗野狼1369全文阅读...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当今小说,穿越横行,主角一不小心也入了这个潮流,所以,这是一个异世大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