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还在等你把酒夜话,你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李再兴明白了。
他刚要说话,郑举举从一旁走了过来,娇笑道:“韦三郎,你收了杨家什么好处,要到奴这里来生事?李郎是奴的客人,你要强拉走么?”
韦应物和李再兴说话的时候,郑家鸨|母已经把郑举举叫了过去,说了情况。
郑举举一听,哪能让韦应物如愿。
这可是和杨家争风的好机会,今天如果能把李再兴留下,明天郑家就可以踩杨家一头,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放过去,她就不是郑举举了。
原本这只是一个妓家争斗的事,她对李再兴本人只有怕,没有爱,可是刚刚听韦应物说李再兴会做诗,而且连杨妙儿那个自视甚高的小丫头都说好,不免又多了几分好胜之心。
用话把韦应物堵住,郑举举走到李再兴身边,倚着他坐下,半个身子都靠在李再兴的身上,娇笑道:“李郎深藏不露,奴家只知道你有一身不俗的武艺,却没想到还会做诗。
奴家唱了半日,全是些旧曲,难免也会让人生厌。
李郎,不如你来做一首新诗,奴家再唱给你听,好不好?”
李再兴一听,顿时窘了。
又要做诗?
李再兴连连推辞,同时大力推荐杜甫。
郑举举哪里肯答应,腻在李再兴身边撒娇,香软的身子在李再兴身上扭来扭去,和糖人儿一般粘人。
韦应物眼热心跳,羡慕不已。
杜甫在一旁哀叹,自己号称七岁能做诗,到郑家来过这么多次,也没机会一亲郑举举芳泽,这李再兴却凭着胡乱写的几句诗就得到郑举举的青睐,肌肤相亲,耳鬓厮磨,真是羡煞人也。
李再兴却一点也没有香艳的感觉。
做诗对他来说,简直比杀人还要难。
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了半天,总算想起一首。
他生怕露馅,抢先说道:“要我做诗可以,不能限定我韵脚,我不懂这些的。”
郑举举就是要诗,好和杨家争风,哪里在乎什么韵,见李再兴松了口,连声答应。
“那个……南岳有一小湖,虽小,风景甚佳,有人比之于西子,故称西湖。”
李再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经常在湖边游戏,最喜雨后初晴的湖光山色,就写一首这样的诗送你,可好?”
“好啊,好啊。”
郑举举拍着手掌笑道。
李再兴嘿嘿一笑,缓声吟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他吟完,伸手在郑举举的脸上轻掐了一下:“可喜欢么?”
要论诗,郑举举的水平远在李再兴之上,她虽然对李再兴的轻薄不太喜欢,听了最后一句,却不由得羞红了脸。
李再兴之前就说过她天生丽质,浓妆淡抹总相宜,现在又赋成诗,自然以为这是李再兴特地为她做的,而那个什么西湖,自然也是景色绝佳,风光宜人了。
她哪里知道李再兴之所以把西湖搬到衡山去,又故意说成一个不起眼的小湖,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这年头杭州有没有西湖。
郑举举满心欢喜,眼神也有些不对劲了。
这首诗有了最后一句,就算前面三句都是狗屁,也让郑举举心动不已了,更何况前面三句也都非常不错。
她斜睨着李再兴,腻声道:“李郎,天色不早,坊门已闭,如果不嫌弃,就在奴家这里歇息一晚吧?”
...
小时候,爷爷一直让我看两本泛黄的无名古籍,半文言半白话,我只能强记硬背下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爷爷所做的一切,都是有他的道理。人点死人烛,鬼吹活人灯,河底古墓秦岭密藏无骨人城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的事,将我拉进一个又一个千古悬局之中,而所有的一切,都从河底古墓开始...
一觉醒来,陈文瀚穿越了,居然成了一本都市异能小说中反派舔狗他爹!为了获得白莲花女主的真心,这个舔狗儿子放弃一切尊严拼命跪舔,这让陈文瀚十分愤怒。一个白莲婊就把你耍的团团转,这种傻雕不配当我的继承人,也不配当我的儿子,给老子滚!叮!恭喜您把女主所有亲戚开出自己公司,获得神级商业技能!获得宗师级八极拳!获得魅惑之眼!叮咚!恭喜您打压主角成功,获得对方气运!获得神级风水术!获得神级医术!...
李夜风低调归来,本想与世无争,奈何前有未婚妻嫌弃他要解除婚约,后有横行恶霸上门妄图羞辱他。捧高踩低的人总是不识好歹,谁知他是一代最强兵王,拥有钢铁般的意志,无人能敌的拳头,单枪匹马横扫天下。恶霸一脚踢开,奸贼一手撂倒。未婚妻哭着要嫁他?不好意思,先取个号排队吧!...
被未婚夫渣了以后,她成功地嫁给了未婚夫哥哥,祝福的婚礼上,他对她极尽宠爱,让众人羡慕不已。嫁给我,从今往后,我负责虐渣打脸,你负责。如顾总所言,叶歌婚后果然过...
随风开新书了,书名血弦书号1042461蹉跎完本了,有朋友说草率,也有朋友说太仓促,不过,随风在此声明,蹉跎的大纲确实是写到这里截止,其实后面也有部分情节,不过,大家真觉得王平一个个基地灭过去,然后太岁来个新旧版大对决,最后全人类毁灭,无奈之下前往火星这样的罗嗦情节有意思吗?随风觉得没有,真的,没有。当断就断,当杀就杀。总之,随风开新书了,书名血弦书号1042461蹉跎上架后也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