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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话的时候把右手食指和无名指指背轻轻贴在自己的脸上2秒钟,然后又刻意的把目光转向良缘的脸颊,道:“就像现在的你。”
“我脸红了吗?”
良缘诧异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似乎真的有点热。
“是的,没错。”
温豪再次肯定良缘的想法,帮她加深认知。
“良缘小姐与恋人相处时,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吧?”
温豪继续道。
美好的回忆当然会有。
即便温豪已经在心中断定了良缘之前的爱情可能并不成功,但那一定是后来的事。
爱情这东西,起初几乎都是美好的。
“当然。”
“方便讲给我听吗?”
“说起来有些幼稚,我谈恋爱的时候只有16岁,那个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玫瑰公园,那里的空气充满了玫瑰的味道。
园心湖边有一个鲜花秋千,我喜欢发丝在花丛间迎风起舞的感觉。
每到傍晚,夕阳都会把我的影子拉的很长,那时的阳光最柔和,我也最喜欢。”
良缘说话的声音也很轻柔。
相比之下,她比温豪这个小黄本写手更有文艺气息,更像一名作家。
不仅仅是良缘,就连曹风都似乎有种清风拂面,在鲜花秋千上荡阿荡的感觉了。
“这个场面很美,我一定会写到我的书中。”
温豪一边说话一边用笔记录着什么,然后,他放下笔,再次把手指背轻轻贴在脸上,轻声道:“你脸红了。”
“是吗?不好意思,我刚刚太投入了。”
良缘再次轻抚自己的脸颊,同时感觉心跳加速。
结合之前温豪跟自己讲解的内容,曹风理解了温豪正在做的事。
他想把自己用手贴脸的动作与良缘脸红心跳这件事结合到一起。
就像演示时舔嘴唇的动作一样。
之后,温豪只要用手指碰触脸颊,良缘就会下意识以为她自己脸红了,从而产生一种正在与喜欢的人接触时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这是恋爱的感觉。
只要让良缘记住这个感觉,温豪就可以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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