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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矾!”
“明矾?”
“对,明矾,明矾是一种……”
跟着郑天一一起穿越过来的军工包里有明矾。
明矾除了有净水的作用,还有抗菌作用,郑天一曾经是军医,在模似战时野外演练时,他习惯放包明矾到军工包里。
被人陷害出军队后,他还保持着这个习惯,只是自己买的没有军队的质量那么好,有杂质,遇到很烫的水就变蓝。
他早料到他出门后,李家人一定到他家,李富贵心思多疑,看到他从来没有看到见过的煤球,一定偷走。
那天半夜,郑天一起身,把无色无味的明矾混在煤球表面。
大同王朝的山村,密封立即好的工具就是木桶,李富贵不可能舍得拿木桶来装他眼睛一文不值的煤球。
他拿一般工具装,搬动时煤球表面上的明矾必然掉落。
搬回家后,他必然会藏在极期不容易找到地方,这个时候就可以用热水找明矾掉落最多的地方。
“夫家,为什么我什么也听不懂。”
郑天一讲完后,陈佳瑶歪着脑袋,一脸茫然地看着郑天一。
不仅是陈佳瑶听不懂,陈佳月和陈佳柔也没听懂。
郑天一笑着摸摸陈佳瑶的小头,“听不懂没关系,反正我们现在找到煤球了。”
那么复杂的现代知识,要是这三姐妹听得懂,才奇怪。
“夫家,你真厉害!”
陈佳瑶那双星辰般的大眼睛,填满了崇拜。
“夫家确实厉害!”
陈佳柔浅浅柔柔地附合着。
从那天李大强想要欺负她,郑天一站出来维护她那天起,她看到了郑天一的厉害和不同。
也知道她们姐妹的好日子要来了。
通常喜欢给两个妹妹泼冷水的陈佳月,这次没有出声。
虽然还很倔,但是眼底里的那抹崇拜,还是藏不住。
郑天一真的变了。
变得有智慧,有担当。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郑天一瞅了眼站在一旁李河水,此时的李河水,早已没了先前盛气凌人的模样。
他站在那,站姿有些松松垮垮,甚至有点焦虑。
这玩意居然能烧。
而且还能烧得那么久,比一般的柴好太多。
郑天一,他今天怕是抓不回去了。
但是县令给他的命令是,必须抓回郑天一。
要是平常,不管郑天一有柴没柴,他直接抓走就是,可现在全村的人都来围观,他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郑天一抓走。
“嘿,李河水!”
郑天一喊了一声李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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