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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嘉劝道:“所谓烈男怕缠女,只要表姑娘与大哥生米煮成熟饭,还怕老太太不与表姑娘做主吗?”
陆嘉这句“生米煮成熟饭”
可说到了苏娇怜心坎里。
苏娇怜当即便点头,一脸郑重的抱着那捆书,“还是嘉妹妹对我好。
待我日后嫁给了大表哥,定然不会忘了嘉妹妹的。”
陆嘉含笑点头。
真是蠢笨。
买完了书,苏娇怜与陆嘉又去了衣饰铺子。
苏娇怜提前在铺子里给陆嘉定了一套头面,今日正好来取,顺便看看可有什么不足的,也好及时改。
铺子里衣裳首饰俱全。
苏娇怜趁着陆嘉试戴头面的时候看中了一双绣花鞋。
“姑娘真是好眼光。
您瞧这上头的珍珠,就是全天下都寻不出第二双来。”
苏娇怜看一眼那镶嵌在绣花鞋头的一双半颗乳白珍珠。
一只绣花鞋上镶半颗,豆大浑圆,确非凡品。
绣花鞋面以藕粉缎面而制,侧边绣着两只捣药玉兔,那白珍珠就变成了浑圆白月,捣药玉兔仰目望去,神态憨憨,十分喜人。
苏娇怜确实喜欢。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苏娇怜当即便准备要了,却不防那掌柜的道:“不知姑娘是何鞋码?我这鞋做的刁钻,一般人可穿不上。”
故此这般好的鞋,才会到如今都没卖出去。
这脚胖的不行,脚太瘦也不行。
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
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
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
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
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
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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