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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把这小子给我弄死!”
雷洪朝外面喊道。
但是,话音落后,却是一片寂静,丝毫没有任何回音。
雷洪心道不好,难道是这小子?
“没错!”
林峰看出了雷洪的心思,他微微一笑道:“他们都被我打晕了!”
“你——你到底是谁?”
雷洪问道。
雷洪能当的起野狼社老大,自然心理素质十分过硬,这种场面,他也是见的多了,所以下一秒,马上镇定下来。
他带来的这四个保镖,随便拎出来一个,也可以一个打几个,四个人合起来,更是势不可挡。
这小子,竟然悄无声息的把他们都打晕了,可以看出,他绝对不是个普通人。
“你到底是谁,你想怎么样?”
雷洪再次问道。
“吴老头难道没告诉你我是谁吗?啧啧啧,你们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林峰说道。
“吴伯?”
雷洪稍做思考,马上便反应过来:“你就是林峰?”
林峰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微笑道:“没错,正是在下!”
没想到这个穿沙滩裤衩,吊儿郎当,傻逼呵呵的小子,竟然就是吴伯口中的林峰!
!
雷洪恨的牙痒痒,这个林峰,不仅三番五次坏野狼社的事,今天竟然直接来干预自己的事了,简直是自寻死路!
雷洪攥了攥拳头,脖颈上青筋暴露,对着林峰怒目而视:“林峰,你屡次坏我好事,咱们之间,也该了结一下了!”
雷洪之所以成为野狼社老大,不仅因为他足智多谋工于心计,更重要的是,他的武力值也是超级高,但雷洪的武力值,并不体现在拳脚功夫上,如果论拳脚,雷洪连吴伯也打不过。
但雷洪小时候在欧洲长大,练的一手绝好的击剑术,如果不是回国从商,他或许会在世界的赛场上展露头角。
只要有一把剑在手上,就算三个吴伯,也近不了他的身。
所以林峰打败吴伯,他也并不惧林峰。
他无论到哪里,随身都会携带一柄花剑。
击剑的剑分为三种,分别是重剑、花剑、佩剑。
重剑的特点是,以刺为进攻方式,实战中可以攻击对方全身任何部位,但比较笨重。
花剑主要是贵族间决斗用的,特点是比较轻比较纤细,也是以刺为进攻方式,实战中只进攻对方躯干。
佩剑是欧洲早期骑士决斗的剑,现在大多作为观赏品。
而雷洪一直认为自己是贵族,所以他一直选用纤细的花剑。
他每次都会随身带一柄花剑,即使不带在身上,也是离他十米以内。
而这卧室里,就有一把花剑,他提前准备好的,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柄花剑,那花剑跟随了他将近二十年,所以这次,他甚至想,自己会在这个床上尝尽美人,这剑在床下,还好跟着一起舒服舒服,他完全是把这剑,当做人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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