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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举着麦克风,一手抓着空酒瓶,眼神迷离地盯着液晶显示屏上滚动的字幕
直到最后那句“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
渐渐消失在五光十色的水晶灯下。
此刻已经踏上工的我,显然已经记不清,后来的后来,究竟是英语课代表还是副班长唱了王菲的《红豆》,究竟是小艾唱了李易峰的《请跟我联系》还是文茜唱了何炅的《栀子花开》,我只记得应杰点了一首谢娜的《给不了的幸福》。
“给不了你要的幸福,情人或朋友我已不在乎”
“不如就把我当成是一个替补”
······
“毕业了,一切安好”
应杰垂眸看着喝的烂醉的我,我早已醉的不省人事,至于胡乱说了些什么,我几乎都忘的一干二净了。
只是当时应杰的那个眼神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忘记了,就像这一辈子那么长,我永远都记得徐涧这个名字一样牢牢地记住了那个眼神。
他的眼睛仿佛在说:“我知道,我哪里都好,只是·······,不论是以你林跃的大学同学还是铁哥们的身份,我都愿意,愿意为你”
我一直都知道,对于应杰,我不仅仅只是一个铁哥们。
我也一直知道,大学四年,我到底给他多少次无形的拒绝。
但我从来都不知道的是,应杰原来是一个如此会唱歌的男孩子。
大概对于他,多得是我不知道的事。
或许从应杰第一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的时候。
2014年那个夏日暴晒的军训开始,他的角色--林跃的铁哥们,就已经被设定完毕了。
14年的那个夏天,南城就像一个火球紧紧地包围着这个城市里的93万人口,南城大学的仙女湖里的优雅俏天鹅大概都被晒晕了,软软地趴在湖边的杨柳荫下。
而南江体育场上排排站的我们,烈日之下,只想化身为后羿,一箭射下这恶毒的太阳。
烈日暴晒之下,我的内心os:教官也真是的,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的吗?难怪找不到铝盆友,正暗自想着。
突然一只修长好看的手出现在我昏昏欲睡的熊猫眼前。
紧接着一道清新的男声在耳畔响起:“喝水吗?”
我揉了揉惺忪的双眼,当一张清秀的脸颊映入眼帘的时候,愣了起码有5秒左右
(内心os:不可能,南城大学,这样一个遍地理工科程序猿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这么高情商的生物,一定是错觉)
“哦,谢谢啊”
接过他手中的矿泉水瓶,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
内心os:这个哥们交定了,以后逛街啥的不用愁了,哈哈哈
平心而论,一米八大高个配上整齐立体的五官,往哪一站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撇开他的恋爱史不说,性格温柔体贴还真的是所有外貌协会的最佳男友模型,可为什么偏偏除去了我这个肤浅的外貌协会呢?这个问题,仍然是未解之谜。
12月11日,那一天成了我们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不归夜。
就那样趴的趴,躺的躺,我们在包厢呆到了天亮。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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