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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那阮重楼,他武技世所罕见,却也不是无敌,没少挨我拳头,不过他着实厉害,为我生平所遇最强敌”
说着呲牙咧嘴,原是他伤口本就未痊愈,一场激战伤口迸发留了不少血将衣衫都浸透。
常宇和李慕仙赶紧帮他包扎。
“那人仅仅往那一站,就让人感觉强的可怕!”
李慕仙心有余悸:“贫道行走江湖也算见识不少厉害角色,但从未见过如此强悍之人”
。
“怎么,惹的你技痒了,后悔没上去和他拼几招?”
吴中忍着痛说道,李慕仙摇头:“贫道自知不敌,就不去找揍了,反倒是那陆地神仙的路数和道法让贫道很有兴趣,奈何终究不是一路人,聊不到一块去,打又打不过”
。
吴中啐了一口血水:“今日着实痛快,平日与汝等菜鸟互啄,武技毫无长进,今儿磨了块硬茬,增益不少”
。
他这菜鸟之词学自常宇之口,李慕仙看热闹不怕事大:“你说这菜鸟也包括督公大人咯?”
吴中嘿了一声,瞥了常宇一眼:“菜鸟里边拔大头罢了”
。
常宇也不着恼,甚至很认同他的话,武技到了吴中这种境界想突破非常难,只有遇强磨炼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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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纵观东厂的那些大宗师高手们要么在他之下,要么与他平分秋色,没有谁说稳胜一筹高他一层的,平日虽有切磋,但于武技只有愈发精湛但向上空间不大。
今日遇强,也难怪他旧疾填新伤却还开心的很。
李慕仙在旁边听着看着心中羡慕不已,不是羡慕吴中武技有所突破,而是羡慕吴中和常宇的关系,虽说常宇和身边人打成一片毫无架子,但毕竟这个时代阶级森严,属下对他还是无比敬重,言辞不敢不敬,即便是和常宇亲如兄弟的春祥也是处处恭敬,可唯独吴中这厮,大多时候分不清大小王,和常宇说话简直就是普通老百姓间的那种臭味相投的好哥们,啥都敢说。
试问当世谁敢在大太监跟前直言他是菜鸟。
他吴中就敢。
而大太监还毫无介意。
“哎呀,肉都烤糊啦”
鼻青脸肿的番僧拿着一只野兔本来,一脸的可惜,常宇和李慕仙对视一眼,轻轻摇头,真他么的是个挨揍的好料!
番僧练的是外门硬功,俗话说的横练,也有叫金钟罩又或金刚体,用吴中的话说这货练的铜筋铁骨特别抗揍,别人打他十拳,他扛得住还震的你手疼,他干你一拳就能打的你弯成豆芽。
刚才他和吴中联手激斗阮重楼,吴中负责进攻,他就负责抗揍,被阮重楼那种高手砸了那么多重拳,换作其他人早就吐血断骨了。
可这厮除了鼻青脸肿打破了嘴角,其他好像没事人一般,吴中裹伤的时候他跑去惦记着吃的了。
“多吉,那人的拳头重么?”
常宇看着嘴上说肉焦了却啃个不停地番僧。
番僧使劲点头,嘟囔着:“疼的很,小僧得多吃点肉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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