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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提前都已准备好。”
“这是自然。
孙子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此战不光关系我能否率军出征,更与卓君颜面有关。
我若是输了,卓君也会没面子。”
卓草无奈一笑。
没辙,韩信毕竟是他举荐的。
胜负荣辱,与他也息息相关。
估摸着时间到了,韩信便翻身跃马再次出发。
旗帜随风摇曳,继续朝着远方而去。
……
……
西北方向三百里处,银装素裹。
此地为白羊氏部族领地,方圆几十亩地都归他们所有。
他们在匈奴口中则是被称作羊奴,主要就是给匈奴放羊的。
放眼望去,木栅栏围成的羊圈少说得有千八百头羊,蜷缩在一块儿,数量相当惊人。
迎着风雪,有妇人戴着毛茸茸的毡帽自营寨走出。
皮肤黝黑满是沧桑,头发更是极其粘稠,沾满了油脂。
她穿着厚实的羊皮裘,快速自圈中牵出头已经死去的白羊。
握着柄还算锋利的青铜刀,快速割喉放血,顺势再把羊皮剥下。
旁边还有佝偻着身子的老妪帮忙浇开水,以此来清洗羊皮。
羊皮在草原可是战略物资,经过特殊的手法烘干缝制后,就能充当保暖衣物。
草原上的原则就是强者吃肉,弱者吃草。
像这种杂活,那都是老弱妇孺来干。
像是青壮勇士,则什么都不必去做。
他们要做的是繁衍后代和保护部落,关键时刻还得他们站出来拼命。
“秦人,要来了。”
妇人双手满是羊血,突兀开口。
他们说的是匈奴语言,与秦语大不相同。
匈奴也不是吃素的,北地郡动静这么大,他们能不知道吗?
“去年王子死了,秦人也要动手了。”
“不用怕,现在肯定不会。”
老妪用力的洗着羊皮,淡然道:“现在是冬季,秦人不会动手的。
待来年开春,我们也已至别的地方,秦人不会对我们这种小部落动手的。
真要开战,那也是找须卜氏这种大族下手。”
老妪活了这么久,看的倒是透彻。
“可惜,王子死了。
王子若是活着,绝对能带领我们战胜秦人。
他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强大的狼王,是未来的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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