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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的疑惑,迅速的闪过,然后又开始指挥着自己的手下。
枪声来的很快,有种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意思。
而听到枪声的骑兵们,不管队形散的有多开,战马的速度有多快,在众多的枪声中,该倒地的也一定会倒地。
五百多人的骑兵,蹂躏李标带来的三千多步兵时,轻松地不得了,然而对上不适冒烟的火枪队时,却也可怜的找不到反击的好办法。
有人前冲,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弓箭射程之内,就被打倒在地。
也有人趁着混乱骑着马飞快的逃跑。
洪承畴的五百人马,到现在受伤的人不少,可死去的人还没有。
不需要像弓箭一样的消耗体力,轻伤也是能够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你是洪承畴?”
李标看见人群中一个人很是眼熟,想了一下,才记起许久之前一大队人马还从蓟州走过。
那时他正在蓟州的县城里,给当时刚刚上任的王朴恭贺时,远远的看到过。
“嗯,老将军认识我?”
洪承畴有些意外,他的名声应该只在雍州出名吧,这里可是属于冀州的范围了。
“我是密云总兵李标,称不上将军。”
李标羡慕的看着他们手中的火铳,和明军现在装备的模样都大有不同,想要问却又怕人家不给他面子。
只有他自己知道,还是当时在蓟州的时候,同王朴两人说了不少洪承畴的坏话。
毕竟他自己已经老了,而洪承畴却还很年轻,却已经取得了他一杯子都没有取得的地位,弄不懂其中的原因,就只能胡乱猜测的按上一个幸臣。
此时的大明文人之间都是这个鸟样,互相攻讦,只要有一旦捕风捉影的消息,就立刻大声的说给别人听,也不管对与不对,合不合逻辑,反正只要合了他们心意就成。
而在此见到洪承畴却是自己差点成为了阶下囚,曾经的好友却也投了建奴。
“骑兵攻城的力度不足,步兵只适合守城,若是可以的话,还请守住顺义,别让建奴们越过京师才好。”
洪承畴知道顺义现在还在大明的手中,至于是谁的人守着,却还不是很清楚。
很快枪声传的远了,洪承畴把脖子上挂着的望远镜,朝着四周看了一圈。
“吹号,集合,咱们转移,就不信杀的他们还敢出城。”
洪承畴经过了短短的十几天游击考验,可比他对付起义军收获大多了。
死在他枪下的敌人最少也应该有了一千多人了。
若不是带着的火药和弹丸不是很足够,可能战果会更加丰富。
在洪承畴风一样来去,李标也已经带着残兵败将走出了很远。
“我想要学骑马。”
李持恒抬头望着李标说道。
“我觉得你应该先学习,骑马打仗最多是一个猛士,指挥别人打仗才能成为万人敌。”
李标叹息一声道,他太清楚这个小孩的想法了,无非就是骑着马,放着火枪就能把威风的不可一世的骑兵,打的抱头鼠窜。
让他心动了而已。
“学习也要,骑马也要。”
李持恒倔强的一点也不肯妥协,在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啊。
意外的救下了一队兵马的洪承畴,巧妙的带着部下穿过了层层拦截。
气的阿巴泰已经杀掉了三个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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