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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京城。
正是初春,天气还很寒冷,街上的行人还没脱去冬装。
董熹裹了裹身上的旧棉袄,蹲在墙角,眯着眼睛看着行色匆匆的路人。
身上这件旧棉袄,如果搁十年前,款式到算得上新颖时尚,不过这年月,就属于落伍的物件了。
不过即使这样,看得出原主人对其的呵护有加,保养的很好。
特别是这件衣服被董熹抢走以后,看着董熹的背影,原主人露出悲伤的神色。
没人会无视这件衣服对原主人的意义,哦对了,原主人董熹叫他爹!
自从三年前从胶东老家来京城以后,身上还属于老家的物件也就只剩这一件破棉袄了。
董熹今年二十岁,念完高中就独自上京,也不能算是念完高中,具体来说是被开除了,原因是打架斗殴!
当然说是打架不过是对方粉饰脸面的手段罢了,任谁七、八个人被一个人按在地上揍,都丢不起那人!
董熹老家的县城不大,但他从小都算是响当当的人物。
不为别的,就看那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再配上夸张的肌肉,在这个年月,不说独一份,也是全国都找不到几个的人才了!
今天阳光不错,董熹蹲着的地方被阳光晒得暖洋洋的。
平常日子里,这里少说也有四五个闲汉聚集,而此时也就董熹一人罢了。
倒不是说今天闲汉们集体放假,他们此刻都聚集在不远处的阴暗角落里,互相挤在一起,如一群小鸡崽子一样,远远的望着这里。
此刻可以晒着太阳的墙角,不亚于独栋的海景别墅。
董熹眯着眼睛瞄了一眼不远处的闲汉,嘴角露出一个似有似无的笑容,又安逸的闭上了眼睛。
“哥,您早啊!”
也不是谁都不敢靠近这里,一个略带讨好的声音在董熹的耳边响起。
“来啦,你小子到挺准时!”
董熹连眼睛都没睁开,就知道是谁了。
这是一个半大小子,头大身子小,长得瘦瘦弱弱的,看起来营养不良的样子。
是京城的土著,从小没爹没娘,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大名叫什么董熹也不知道,只是大家都叫他豆芽儿!
因为自己刚来京城的时候,豆芽儿帮了自己几个忙,现在董熹立住跟脚了,就没事带他一把,算是半个跟班儿。
两人的平常生活倒也不挨着,就是偶尔会在午饭时碰个面。
“走,吃饭去吧!”
董熹瞅了瞅天色,已是到了晌午。
说着话,董熹就从墙角站了起来,高大的身躯透露出无限的力量。
即便是隔着厚厚的衣服,也能想象出他衣服下面是何等爆炸的身材。
就拿这件破棉袄来讲,本来是风衣类型的外套,愣是让他穿出了紧身衣的感觉。
两肩极宽,可以跑马就是说的这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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