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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息城的客栈,大多集中在靠近城门的大道两旁。
与普通平民和商户们的房屋相比,这些客栈往往都会有一处专门停靠马车的空地,以及供马匹休息的马厩。
商人们往往喜欢挑那些条件舒适,食物美味的客栈:与金钱相比,他们更在乎长途奔波后,能有一张舒舒服服的软床。
而佣兵,佣兵们可没那么多讲究。
除了姑娘最多的妓院,他们更加钟爱那些位于小巷,价格便宜,能痛快喝酒、赌钱、嚷嚷的旅店。
至于舒舒服服的羽毛软床,嘿,再好的软床,能比得上美人在怀?姑娘们可不在乎是在地上还是床上服务,她们只在乎谁出的价格更高!
而在风息城众多为佣兵们所喜爱的旅店中,有一座距东城门大道不远,坐落于小巷中,名叫“公羊旅馆”
的佣兵旅店,尤为受佣兵们的喜爱。
之所以如此,除了这家旅店的价格低廉,酒水丰富外,更重要的是,这家旅店除了是一家旅店外,同时还是一家不错的妓院。
到了这儿,亡命徒般的佣兵们,可以尽情放松身体的每一处地方。
只是,因为野民的到来,如今风息城内已经没有了商人,佣兵旅店也不在如往日那边热闹。
夜色下,公羊旅馆外湿漉漉的昏暗小巷中,睡满了逃难而来的灾民。
这些灾民,除了少数只有一张毛毯,蜷缩在屋檐下睡着的穷鬼外,大多数人都有一辆木板车,车上载着他们所有的财物:衣物,食物,陶罐和各种餐具杂货。
孩子基本都裹着毛毯,挨着这些贵重物品睡在木板车上,至于大人,则只能铺上干草,裹着毛毯睡在车底——逃难的人实在太多,哪怕是这样的小巷,每人也只能占据一小块屋檐。
至于拉车的牲畜,在草料被吃光后,便成了骑士们的食物。
当然,逃难的灾民中,也不乏一些富裕或是觉得末日将临,应该及时行乐的家伙。
身为勤劳的农户,他们从未如此花钱如流水,仿佛暴富般的享受着金钱的魅力。
不止住进了以银币计价的旅店,像佣兵般喝个酩酊大醉,嫖个天昏地暗。
更有胜者比佣兵还要放纵,在战争还未打响之前,便花光了所有积蓄,成了屋檐下只有一张毛毯的穷鬼。
至于商人和佣兵,野民的到来,几乎让整个北境的商贸陷入停滞,而佣兵们更是闻风而逃。
即便克威尔特公爵开出高价,甚至许诺只要杀敌三十,便耀封为荣誉骑士;杀敌五十,便赐封食邑骑士,也没能留下几人——佣兵们虽然只为金币卖命,但绝不会选择去送死!
因此,此刻在佣兵旅店内,拿着酒盅,吃着食物,搂着姑娘调笑的人,根本不是佣兵,而是一群富农和醉生梦死的人。
深夜,公羊旅馆外的昏暗小巷内,除了偶尔被尿憋醒的家伙,所有人都已睡熟。
旅店内,吵嚷许久的声音也渐渐弱去。
就在这时,一道裹着毛毯,蜷缩在墙角的身影,从阵阵嘹亮的鼾声中睁开了双眼,略微等待片刻后,他缓缓起身,丢下毛毯,迈步径直向公羊旅馆的大门走去。
推开刻着羊头的旅馆大门,借着几盏油灯的昏暗微光,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放满桌椅的宽阔大厅,以及一个穿着粗麻黑衣,正在擦着桌子的男人背影。
听见大门的吱呀声,那男人立刻扭头,不等看到人影,便语气不耐的说道:“客满,喝酒明天再来。”
等看清了站在门前,头发糟乱,流民乞丐般的来人后,他更是撇了撇嘴,一张丑脸厌恶的补充道:“这里没有剩余的食物给你,要睡觉就到门外的墙角,马厩也没你的地方。”
说完,他挪了挪身子,面朝来人继续擦拭桌子。
“我有金币。”
矗立门前的男人紧了紧右拳,盯着对方,向前迈了一步。
“啊,我刚刚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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