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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淡漠会将一个人拉入深渊,名为绝对理性的深渊。
刘易飞行在空中,气血之力没有形成屏障。
突破多倍音速,以自己的躯体划开大气的感觉,让他想到了自己曾驾驶机车,一个人在荒野的公路上奔驰。
风冲击他的头盔,气的压力让他的衣物绷紧。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在他没有穿越到漫威之时,离他不过区区数年而已。
但对刘易来说,遥远得就像百年之前。
在刘易的视野中,地面上有许多超人的军队,在修建新城。
大量人口的迁徙与一列列的汽车队伍,将地面变成随时变动线条的画作。
刘易很想留下来与这颗星球的人类一同抵御地狱入侵,可他没有时间了。
主神发布的生存任务已经快要结束,还有六天时间,刘易就将回归主神空间。
氪星科技完全能够保障人类的需求,加上超人军队维持和平。
至少一百年内,地球人类的安全系数,幸福指数将达到一个极高的水平。
改变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这改变背后,也埋藏着大都会千万人的尸与骨。
至今,大都会废墟都没能完全清理,就连地狱入侵时,都没有暗红色门扉出现在大都会。
刘易来到了哥谭的上空,新哥谭还在修建的过程中,但哥谭的人流,也明显的减少了许多。
这座阴郁的城市,在减缓它的呼吸,直至死亡。
刘易走在哥谭的大街,有行人认出了他,尖叫着逃跑。
而超人的军队还在地毯式搜索布鲁斯韦恩的踪迹。
刘易在街上走着,他还记得自己初到哥谭市,李冰就杀死了数十个在他眼中的有罪之人。
那个小和尚看似温和,实际上比他还要极端。
刘易是以血虐的身份行走在哥谭,龙首面具与标志性的长袍使得他的辨识度极高。
尽管由于美国政府施加给他的代号是“毒贩”
。
但只要是明眼人就没会觉得“毒贩”
这个代号符合他的行动。
在公众网络中,人们更乐意称他为“极端”
。
比起“毒贩”
这个污名化的代号,刘易显然更喜欢“极端”
。
没有一丝混乱的步伐,超人的军队在刘易的眼中,严谨有序。
哥谭市正在全面戒严,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只剩刘易一人。
这座城市的黑帮已经全灭,曾经拥有这座城市的韦恩家族也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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