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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连夜挖仓库(第1页)

“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赶紧吃,吃完还有活儿要干呢!”

李三一边说着,一边将烤好的野兔从火堆上取下来递到沈若霜面前,然后又无比娴熟的取出剩余最后的一只野兔。

在沈若霜看来,这位相公好像有一个传说中的法宝,总能出其不意的变出来一些自己没见过的稀罕玩意儿。

可就在沈若霜抱起烤好的兔肉要啃还没啃的时候,就看见李三端起之前倒满碗的酒,小啜了一口。

回想起来自己老爹一口闷掉,直接醉死过去,沈若霜的心里也一时间跟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一样,狂跳起来。

人都说,酒后容易乱性。

这酒这么烈,相公该不会是想趁着老爹醉死过去,让自己做那些羞人的事吧。

正想着,李三不知又从哪里掏出来一张锦帕和一支圆珠笔,坐起身伏在桌子上龙飞凤舞起来。

很快,一份临时起草的买卖合同跃然帕上,将笔递了过去。

“来,这是你们父女二人的卖身契,签了吧!”

既然是买奴隶,那就跟交易货物一样,无论如何也得立个字据。

可锦帕递到沈若霜的手里,沈若霜再次一愣,这乌七八糟的,写的是个什么鬼。

虽然依稀能辨别出来一些字,自己认得,但还有很多字自己是不认得的。

“相公,这是?”

这次轮到李三发愣了,根据史书上记载,唐朝的时候不是都已经用楷体了吗,难道自己没写清楚?

将锦帕重新拿到手里,李三这才明白过来小丫头为什么发愣了。

唐朝的时候虽然也是楷体文字,但却是繁体字,而现代人用的,更多的则是简体的楷体文字。

可让自己写繁体字,自己不会啊!

“哎呀,算了,这是我自创的李氏行书,你认不清也很正常,我念给你听,你要是觉得没问题,就在上面摁个手印算了!”

紧接着,李三就将跟沈老汉商定的买卖事宜逐字逐句的念了出来,沈若霜再一次将锦帕拿到手里,不由得有些无助。

事到如今,只要自己在上面摁了手印,自己和老爹的一切就要归属于眼前这位相公了。

可即便是不摁手印又如何,爹爹迟早还是会把自己带到长安城卖掉,没准儿遇到的新主人还不如眼前这位相公呢。

至少,这位相公面善,还将自己的食物分给自己父女二人吃,还能给自己父女二人一间木屋睡。

深吸了一口气,要紧了牙关,伸手从旁边的焦炭上摸了一把,无比郑重的摁下了自己的手印。

直至李三将沈若霜摁过手印的契约收起来,李三才真正成了这父女二人名副其实的主人。

沈若霜也没有当奴婢的经验,李三也没有收奴隶的经验,此时二人竟连简单的主仆见面礼节都忘记了。

“相公,这酒后劲太大,还是少吃些,免得酒后,失德!”

沈若霜噤若寒蝉的说了这么一句,原本是想提醒李三酒后乱性的,可话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

听到沈若霜这么一句,李三不由得嘿嘿笑起来。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别拿我跟你爹比,你爹的酒量太差了,就这样的酒,慢慢喝,我一个人能喝三大碗!”

唐朝的酒,不能说没有度数,但却低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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