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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3页)

认得啊。

你是解子扬。

【三年】

吴邪不是个会演戏的人。

至少在我记忆的断层,每一个角落,不管清晰不清晰,他的机灵都是属於半生不熟那一种,能成就无伤大雅的诡计,要写成套的剧本就行不通了。

所以,当我站在离他不到五个脚步的地方,看著他,问他还认得我吗?他回看我的脸,语气平板报出我的全名,再来就不说话了。

那就表示在他眼里,我真的跟一张名片一样,除了写著解子扬三个大字,再来就没了,风一来,轻而易举就能把我吹走。

我们俩伫在他的古董店门口,貌似两尊风化的石像,堵住了原本想凑过来看热闹的游客,反正古董街向来没什麽游客;

我忍不住低头看自己的电子表,为的不是知道现在几点,而是几月几号;确定距离上一次我们见面,直到今天,只过了三年,不是三十年。

三年前我见吴邪,还没见,只是听,光从话筒另一边认出我来,他整个人乐得像掘到座油井;再来见了面,我们花一晚不到的光景,倒出足足有一辈子那麽多的话来。

三年後我见吴邪,没打电话,因为我记不得他的电话号码;我只是在心里想他,双脚不知咋的,飘悠悠就落在了这片土地.西湖孤山,西冷印社,哪个角拐过哪个弯,完全不需要思考──

紫杉大门前,两个铜制的门环,我的手心比脑袋还先认得它们,所以还没握上,就已开始发汗;吚呀一声,门向内,跟我印象中差不多的角度,自己打开了;

一双磨得有点旧的皮鞋,跨过那不高不低的门槛,对方头低低的,刚好对上我的裤脚,他一抬头,见了是我,先是愣下,接著定在原地不动了。

矮我半截的脑袋,没变,往左转弯的发漩,没变;就他那双眼,被暮色中和的一点光泽也没有,我以为至少会看见震惊、或者不屑,甚至愤怒的火焰;这麽异常的平静,反而把我储得满满的气魄抽了底,导致我早先预备好的几套词儿,突然一句也说不上来。

不管这人是怎麽回事,至少他还识得解子扬,倒是我,竟不认他是吴邪了。

【盗墓笔记衍生】痒邪  瓶邪 …三年 02

还以为三年不是多长的时间,起码当初蹲号子的时候,我是这麽想的。

原本我也害怕会度日如年,直到我发现,每一个挨到鼻尖前的拳头,都会自动偏掉、去砸背後的墙;喂猪吃还差不多的伙食,也莫名奇妙变作跟娘亲煮出来一样的味儿。

如此日子久了,除了心还挂在外头,脚板蹲在里面,墙上的历纸撕掉几张或换过几本,又有什麽太大的差别呢?

这也是为什麽,一见从号子出来的我,他会用变了调的嗓子,大笑道:他娘的,你在那里竟然还给人养肥了!

从那一句话出口之後,很多事,也确实变了调;当年从秦岭回来,我在把写给他的信寄出时,特意留了份影本,毕竟我的记忆力早就不是可以信赖的东西。

今天,来见他之前,我将那封发了黄的影本拿出来,一遍又一遍的读──

最後看著落款的日期,再望望表面,前後加减起来,虽然不是整足了三年,事实上我还迟到了一点,反正,眼前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有在等待的样子。

无所谓,既然我来到了这儿,也站在这儿,就表示,信里的某些承诺,将被我吞回肚里。

所以我当真把那封影本撕了,揉成一团,塞进喉咙给吞下去,这会儿我的胃部,倒真是有点隐隐发疼了起来。

我只当是被饿的,接著伸手去扣他的手腕,说认得就好,走,吃饭去。

俗话说的好,要掩盖心虚,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一切当成理直气壮;因此我的手劲很强,而他,竟然也出乎意料,没有拒绝或反抗,就这麽被我拉著走。

杭州的街上永远拥挤得令人作呕,人潮像海浪一波波流动,我拖著他,从人群里刮出一条路,不去管投在我们身上好几双怪异的视线;

这里曾经也是稻田,没有高楼跟号志灯,只有高过人的稻米,在身旁一字排开,到了夜晚就黑漆麻乌的。

我打小方向感好,敢一手拽著老吴…那时还喊他小吴,在充满蛙叫的田间整夜乱窜──他的视力平均一点五,偏就怕黑,所以一路上不停用呛著哭腔的嗓音问我,田里是不是有鬼,简直比青蛙还吵!

现在,他的腕骨突出,而且结实了许多,不再像以往那样,软棉棉一捏就会碎似的;可我还是有种预感,如果不拉好他,会被风刮走的,是他不是我。

两条黑影一样在地面拖得老长,可我等了很久,背後的人始终很安静,没有丢过来一连串他应该要有的质疑,只有鞋跟叩、叩、叩的声响,敲在半根稻草也没长的柏油路上。

我感觉胃好像越来越胀疼了,就在这时,刚弯进巷口的左边视线,恰好扫进了一家路边摊;

我朝那摊贩瞥了一眼,便转头示意他跟我过去,只见他顿在原地,望著摊子,心里不知在琢磨什麽,不过没一会儿他也跟上我,往摊边的座位坐进去;

我向店家要了菜单,点上炒青菜蒜白肉笋子鸡,还有啤酒,没记错的话,这些也是他爱吃的。

可一顿饭吃下来,我简直比蹲了趟号子还难熬;一开始,我还天南地北跟他扯,不挨重,净拣些不著边际的话──是,我就想试他的反应,而在试掉了半桌的酒菜之後,发现我像个跳梁小丑,在唱独角戏。

你朝山谷丢话,好歹还有个回音,而我更像是对著团空气自言自语,或是他把我当成空气,貌似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人坐在这里,数著切白肉盘里的蒜头有几颗,是他唯一感兴趣的事。

这下搅得我火大了,我把筷子啪的按在了桌上,推推他,让他倒是说句话。

他也放下手中的筷子,不过动作很轻,今晚第一次把目光转向我,停滞了几秒,问,你来找我,有什麽事?

灯黄色的灯光下,身旁的面锅不断飘白烟还有油味过来,弄得我眼镜都起雾了,可我还是看得清楚,对面的那双眼里无光,就跟他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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