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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林建国给他四肢捆了起来,打了个死结,这兔子就算是难逃生天了。

打开橱柜,秋爱华又看到那六根油条,知道又是好闺女给一家人送吃的来了。

闺女送来的油条可都是精细的白面做的,放了足量的香油炸,外壳酥脆,内里绵软,吃来满口油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秋爱华欢欢喜喜地削了红薯熬粥,又切了点儿小咸菜,正好配那油香软绵的油条吃。

等粥熬开了花,切成小块的红薯也溶进粥里,一锅香甜软烂的粥就煮好了。

林远志也早早地起来,简简单单洗完了一把脸,林建国又兑了碗温水给他漱口,洗漱完的小远志终于清醒过来。

刚进了堂屋,小远志就被那胡乱扑腾的肥兔子黏住了目光,兔子可是个好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兔子呢!

虽然兔肉吃起来没什么油水,但好歹也是一碗肉不是?更别说那柔软的兔皮,洗干净晒干说不定还能做一双兔皮手套。

“远志啊,坐远了看,小心点儿兔子蹬你!

它的爪子可不是软的,今天回你阿姨娘家,咱们把它杀了吃肉好不好?”

林远志忍不住又摸了一把兔子顺滑的毛发,真是可怜的小东西,今天就会被杀了吃肉呢!

不过林远志又想了想,还是他自己更可怜,这还是第一次能吃到兔子肉呢!

兔子喜欢吃草,漫山遍野都是,天天都像过年一样,不像他,喜欢吃肉却总也吃不到……

很快,一家子人喝完了热乎的红薯粥,吃完了油香十足的大油条,林远志满足地揉了揉肚子,主动提着那一竹篮酥饼,打算出发了!

有了林建国那一番话,小远志心里恐怕把去阿姨的娘家和吃兔子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现在最迫切想要出发的,恐怕就数他了。

林建国也背着一背篓东西,把那肥兔子紧紧埋在背篓最底下,这好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不然万一被收归集体了,那恐怕就只尝得到一丝肉沫。

秋爱华一手牵着林远志,一手抱着小林悦,心头满是一片火热,她终于能回娘家一趟了,还是这么体面的一趟。

也不知道爸妈身体怎么样,秋收都弄完了吧?哥哥嫂子有没有再吵架?外甥还有没有调皮?

千千万万个问题浮现在秋爱华的脑海,平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有空想想的思念也一下子涌出来,秋爱华只想快点,再快点,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

第十八章去外婆家~

到了石拱桥大队,一行人经过了一户户人家,打了无数个招呼,终于,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家了,秋爱华却渐渐放慢了脚步。

这便是近乡情怯的道理了,越是离家近了,便越是害怕归家,生怕自己瞧见了父母在干什么重活儿,生怕瞧见父母不再乌黑的发和日渐佝偻的身子。

无论秋爱华的步子放得多慢,一行人终究还是跨进了秋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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