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双手环胸,我明白这或许又是一次无用的抵抗。
果不其然,叶瑰穆紧接着便道:“陛下要我把你带去。”
怎么会这样?
“你应该少向外人提起我。”
毕竟我也不是一个能给家族带来荣耀的“妻子”
不是么?
“可我喜欢说起你,与你的婚姻总令我感到自豪呢。”
像是刻意挑衅那般,叶瑰穆转过脸来,诚恳而又认真地这样说。
哈,这话大抵只有他自己相信吧。
因为明白自己迟早会离开,所以叶家和皇室的牵连,我是没有兴趣知晓的,我只知道而今的叶家似乎与皇室有姻亲关系,叶瑰穆偶尔会进入皇宫同陛下说话,顺道再看看他的那位住在皇宫的亲属。
家人同皇亲国戚有关系,常理说来,这应当算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吧?可我感觉得到,每到即将去往皇宫的那段时间,叶瑰穆周遭的气压便会十分低沉,我虽闻不到信息素,但毕竟是与他已然缔结了标记关系的omega,所以即便他脸上挂着笑意,我也明白此刻他的心情究竟是怎样的。
“没有拒绝的余地?”
“没有。”
“你很好,一个人受苦还不够,非得拉着我同你一起。”
叹了口气将脑袋狠狠摔向座椅,虽然不疼但也足以表达我的气急败坏了。
身旁的叶瑰穆似乎怔住了,他扭过头来看向我,脸上是意外的神色。
“拜托,”
点了点自己的后颈,我努力不让自己脸上的表情变得嘲讽,“虽然我闻不到信息素,但感知到你的气息,于我而言也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不,”
凝望着我,叶瑰穆的面颊略微泛红,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令人感到恶寒的……近乎于幸福的笑容,“并不因为那个。”
他这样说。
闻不到信息素的omega
不太明白他这番话的意思,实际上我也无法说清他究竟带给了我怎样的感受。
他周遭的气息、他的信息素,我的鼻子虽然无法闻到,但我的身体,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接受着关于他的讯息,毕竟他是将我标记的alpha,生理本能如此,我也无法违拗。
言语间,车辆已经停靠在此行的目的了。
曲云家的宅邸并不位于城中,是一处不十分气派但胜在精致温馨的小小庄园,我下车的时候,叶瑰穆摇下车窗审视着这处。
那不光不算友善,带着些许忌惮的意味,真是奇怪,原本来的时候他不是这个态度。
循着他的目光朝我身后看去,这时我才注意到这处庄园的门口停放着一辆暗红色的轿车,那车的款式令我感觉有些熟悉,但搜罗遍脑海中仅存的记忆,我却十分笃信这车是我第一次见的。
();
他从一座最弱小的仙村起步,手握神秘上古秘宝古画卷轴。可在古画仙村里面种仙草养仙兽,拥有百倍加速生长之效。他带领仙民,将众界亿万人妖灵鬼都踩在脚下,成为万众臣服的仙城之王。本书对原仙侠题材进行一次深度创新,打造一个全新的仙城流,最经典的仙侠题材,最潮流的仙城流派!腾讯微博百里玺。各位书友要是觉...
穿越成侯府千金,本以为是锦衣玉食自由飞翔的日子,结果坐拥两千亩地,二十个店铺的侯府却穷到已经吃到了大半年酱菜。真是拿着一手好牌打得稀烂!走开,让我来。李好秀接过侯府,唰唰唰就成了锦州城超超超有钱的人。养起美男来毫不手软,第一杀手,她养!某国将军,她养!临国太子,她养!九州帝王,她养!成亲?成什么亲啊,是美男不好看了,还是美男不听话了,要多想不开才成亲啊。某美王勾了勾手指成亲吗,美色为聘。李好秀眼冒火花成,马上成。真香QAQ。...
丧尸出现后的第五天,我被强行赶出了宿舍楼,意外变成了介于丧尸和人类之间的存在,救生之路,就此开始。...
他入赘成为上门女婿,被所有人鄙视唾弃,原本他想继续隐忍,不料有一天,他一直隐藏的秘密被人发现...
新婚前夜遭渣男劈腿,她跑到酒吧,指着一个男人说你起来,和我跳舞。一夜春宵,他看着怀里的贪睡的小猫发誓这辈子只有她这一个女人。顾欣然,别以为我爱你,你就能胡作非为。不服来打我啊,反正你不舍得。遇上个难缠的小猫能怎么办?无所不能的柯家太子爷,也有让他搞不定的小东西。宠着呗,还能丢了咋地?饮鸩止渴,哪怕是毒药,也要尝个痛快。老公,我要亲亲抱抱举高高才不会生气。老婆别闹,我...
末日前夕,宁沐预知了浩劫的到来,开始着手准备。因为有梦境提醒,大多数人只能参加一次的末日预选,他参加了三次,终于拿到了神纽离光,以及最高的第四境位,拥有了末日保命的本钱。二十天后,天空幽暗,大地摇晃,城中灯火骤灭,高楼纷纷倒塌普通书友群188388214普通书友群2145729809VIP专用群123401614(加入需要验证订阅)注如果加群被拒绝,则可能该群已满,请申请加其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