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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看官,且听书生慢慢道来。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听书生絮叨絮叨,也让各位明白,他一把年纪了,还要像个说书先生一样,对着虚无缥缈的“看官”
们吐苦水,究竟是为哪般。
先说点玄乎的,他估摸着自己是穿越了,又或者,是魂穿异界了?为啥到现在还没闹明白?这事儿说来话长,容他稍后再提,毕竟这也是他故事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菲勒蒙上辈子,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亚洲国家——华夏。
而现在,他却身处十九世纪的英国伦敦。
说来好笑,他如今在这异国他乡待的时间,竟然比上辈子还长,以至于伦敦给他的感觉,比北平更像是故乡。
他出生于1855年,一个没落男爵家的老三。
由于上辈子压根儿没学过英语,他愣是到三岁才开口说话。
而当他好不容易能理解周遭发生的一切时,他的人生目标也随之明确了——
活下去!
你以为十九世纪的伦敦是什么样?是充满浪漫色彩的“美好时代”
?是贵族老爷锦衣玉食的天堂?
别逗了!
等你真来体验一把就知道什么叫人间真实了!
想象一下,工业革命的浪潮席卷而来,底层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人权更是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帝国主义的野心不断膨胀,世界各地战火纷飞;医疗水平落后,一场小小的风寒就能轻易夺走人的性命……
在这种水深火热的年代,菲勒蒙一个落魄贵族家的老三,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别忘了,贵族之所以是贵族,是因为他们手里有地!
可他活了这么多年,愣是没见过家里有任何跟钱沾边的资产证明!
为了活下去,菲勒蒙可谓是拼尽了全力。
作为一个接受过二十一世纪华夏教育的灵魂,他深知学历的重要性。
对他来说,文凭就是护身符,有了它,至少饿不死。
于是,他硬着头皮,刻苦学习,与整日游手好闲的败家大哥,和从小就被送去银行学习经商的二哥不同,他成了家里唯一一个坚持读完大学的人。
说真的,他上辈子都没这么努力过!
为此,他真是欠了父母和二哥天大的人情!
至于他那不成器的大哥?谁管他去死!
好在,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大学期间,他勤奋好学的态度深受教授们的喜爱,在他们的帮助下,他不仅积累了不少人脉,还顺利拿到了推荐信,光荣参军。
菲勒蒙知道你肯定想说,大学毕业就跑去参军,这剧情怎么有点眼熟?
别误会,他可不是为了逃避现实才去当兵的!
他是听人说,在贵族圈子里混,当个军官是最快的捷径!
事实证明,这条路他算是走对了。
四年的海军生涯,不仅让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还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适合吃这碗饭的。
要不是因为在一次战斗中受了伤,丢了半条腿,他估计现在还在军营里发光发热呢!
带着军功章光荣退役后,菲勒蒙休息了一年,然后决定——成为一名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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