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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陆廷镇为章之微细细擦过双手,包括指尖,仍有些许气味残留,嗅起来如一些成熟的植物,并不好闻。
陆廷镇不做声,由着章之微在他脸颊上下滑,这次不吻她掌心,他只问:“这次你愿意?”
自然愿意。
章之微已半起身,她伸手去触陆廷镇的头发。
其实他白发并不多,大约是前几年伤了心血,才会徒生,她记得陆老板和陆太太的白发就很少,他们好似有着青春长留的基因。
章之微抚摸着他耳侧的发丝,她刚才出些汗,今日穿的衣服是纯棉质地,贴在身上,没有凉风,潮潮闷闷地裹着她,而陆廷镇肌肤上的红尚未消退,他只安静凝望章之微。
不安分处似金刚石。
他不用语言,足以反驳她的玩笑。
章之微的唇贴在他脸颊上,贴了贴,心脏渐软,叫他:“陆叔叔。”
特殊的称呼,早在多年之前时,她就开始这样称呼对方。
她是陆廷镇精心培育出来的花朵,没有人比他们二人更了解彼此,章之微知道他喜欢什么,他也知道章之微爱什么。
陆廷镇握她手腕:“微微。”
章之微更靠近他:“让我掌握一次主动权,好吗,陆叔叔?”
陆廷镇怎舍得拒绝她。
现在哪怕她要坐在陆廷镇头上、脸上,他都不会拒绝。
况且只是交出主动权,陆廷镇坐在那张墨绿色沙发上,抬手触碰章之微细细的胳膊,手肘,他太了解章之微的一切,她小臂内侧有一粒黑色的痣,那是她到陆家的第二年才印在身上的。
港城人迷信,说痣能影响运道,章之微第一次发现身上这颗痣的时候,不安走到陆廷镇面前,小声叫着陆叔叔,忧心忡忡地问这粒痣是好还是坏,章之微并不知道,很惶恐。
她那时还记着旁人说她命硬、劝陆老板不再养她的事情,章之微怕极了,她一介弱女,几乎找不到容身之地。
身上长颗痣也害怕,担心是不好的东西,自己用毛巾蘸着水用力擦,擦到皮肤发红也擦不掉,不得已才去找陆廷镇,问能不能去掉它。
那时的陆廷镇告诉她,这是颗好痣,能保她一辈子荣华富贵。
微微啊,你运气好,身上长这颗痣,以后要读博士、体体面面赚大钱。
陆廷镇为这粒痣取名,叫做“灵芝”
。
初次醉酒后,陆廷镇含住保她体面的痣,唇靠近,温柔贴贴。
真正醉酒的人什么都做不了,那日他没有醉,只是情难自抑。
什么道歉,什么端正,什么叔侄有别,什么亲手带大。
伦,理道德,他早就越过这条线。
往夏天平稳过渡的英国夜晚又闷又热,窗户开着,透着薄薄凉风,悠悠静静地越入房间。
章之微早就不用他送的香水,而是一种洗衣服留下的干净气味。
她扶着陆廷镇肩膀,慢慢坐下,陆廷镇侧脸,看到她手肘的那粒痣,这个名叫“灵芝”
的痣,此刻在轻轻扯动,随着她的吸气而颤。
陆廷镇扶她单薄手肘,隔着战栗流动的血管,摸到她肘后的一小块儿疤痕。
疤痕是她跌跌撞撞从楼梯上摔下的。
陆家位于山上的别墅建了好久,楼梯建得也气派,章之微的房间在三楼,陆廷镇和父母住在二楼。
港城对书籍报纸和视听节目禁制少,章之微晚上看了电视放送的恐怖节目,吓到晚上频频做噩梦。
夏天多雷雨,张妈不喜章之微,晚上也不让人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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