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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李韶华快速站气来,朝反方向走了几步,阿进却加快了步伐向他走来,他没办法,只能开始跑。
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直到穿过乌压压的人群,直到穿过大街小巷,直到身边再没有一个人。
他只是飞快地跑着,将所有痛苦的、无奈的全部抛诸脑后,将万家灯火与人影幢幢全都抛却,他有的,便只剩下眼前无尽的黑暗。
“噗通”
一声,李韶华扑倒在地上,土路上的石子磨破了他的裤子,深深地扎进肉里,而两个手掌,在砂砾中摩擦,于黑暗中形成一道暗红的血迹。
他浑身都痛极了,脑子里是母亲无尽的挣扎,眼前是邻里无边的谩骂,手上腿上是摔倒在地后磨出的无数伤痕,一双脚崴得生疼,爬都爬不起来。
这个夜晚,他仿佛受尽了一辈子所有的痛苦,而此夜过后,他便再也不怕疼了。
还能怎样疼?万箭穿心够不够。
李韶华整颗心都在颤抖着,到最后,连同着胃、肚子、四肢全是疼的。
汗水、泪水与泥巴混在一起,是最狼狈的挣扎,在这四下无人的黑暗中,他放声哭着。
这一晚,他仿佛流干了这辈子所有的泪,滂沱而急促。
他的嗓音逐渐变得嘶哑,最后嗓子仿佛被麦芽糖粘住一样,再发不出些许声音。
东方既白时,他才从伤恸中恢复过来。
李韶华拍了拍地上的泥土,缓缓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冲了个凉水澡,那些伤口泡了水,一圈儿都是疼到麻木,可他却浑然不觉,仿佛那伤长在了旁人身上,而他早已是无坚不摧。
简单的收拾了行李后,李韶华拿出阿姨送来的一千块钱,连同从家里翻出来的二百三十一块,踏上了北上的火车,从那以后,直至离婚,他再没有踏足家乡一次。
那年夏天,十八岁的他第一次来到北京。
他找了份工地上搬砖的工作,每天早晨六点,干到中午十点,下午五点,干到晚上八点,工地上虽然累,但却好在是份包吃住的工作。
他跟农民工大哥一起,睡在板房里。
不出一个星期,他的手上便长满了水泡,水泡长了磨,磨破了便流出一股股的脓液。
到最后,化作一手的茧子。
他黑了,眼镜下形成一个白圈,好不滑稽。
同住的大哥嘲笑他就连摘了眼镜都是四眼儿。
在闷热骚臭散发着腐朽气息的样板房里,他分化了,没有燥热,没有冲动,没有气味,更没有蓄势待发的腔体,他像一块令人绝望的木头,成了这世上最平庸普通的一类人,beta。
他过了十几年天之骄子无忧无虑的生活,父亲是镇上人人敬佩的矿长,母亲是同学们最喜欢的老师,他自己又是一路第一考上来的,模样好个子高,任谁见了都翘起拇指说,镇上的李韶华,以后准能考上清华北大,将来是要到北京做大官的。
可谁都没想到,风光无限的煤矿,一夕之间便真的倒了,而那个威风凛凛的矿长,成了人人喊打的跑路罪犯,只留下寡母,变作过街老鼠。
他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名誉,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不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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