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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里还没有蔓延到火势。
菲勒蒙举着枪,转过拐角,再次面对了可怕的景象。
“这小子一直在动。”
“杀了他,杀了他。”
“砍掉他的手指。”
它们很像人,但又像动物。
菲勒蒙直觉地无法称呼它们。
它们看起来像民间传说中的小恶魔,或者只是体型巨大的老鼠。
它们是两足动物,用后腿走路,身高大约到菲勒蒙的骨盆,如果挺直腰板,可能会更高。
它们的前肢末端有五根手指,方便抓取东西。
仔细一看,有些只有四根手指。
奇怪的是,它们没有毛发,皮肤光滑。
它们是黑色的,地球上没有任何动物拥有这种颜色的裸露皮肤。
一定是它们原本光滑的皮肤,在尘土中翻滚,变得脏兮兮的。
说到皮肤,它们的表皮看起来并不结实。
它们没有毛发,看起来很容易受伤。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们身上都披着亚麻布。
它们原本是黄色的毛发动物。
它们的身体没有毛发,只有头部有毛发,颜色深浅不一。
它们的眼睛颜色也差不多,但菲勒蒙看到它们的眼睛,却感到深深的震惊。
菲勒蒙不敢相信它们会像人类一样拥有高级的思维,但看到它们眼中蕴藏的悲伤,菲勒蒙就会相信它们也是有灵魂的生物。
无论如何,它们不是人。
它们把威尔逊压倒在地,分别抓住他的四肢,用手中的刀具刮着他的皮肤。
金属碎片和玻璃碎片上沾满了血肉和血迹。
“滚开,你们这些混蛋!”
菲勒蒙挥舞着拐杖,像驱赶乌鸦一样威胁着它们。
但不知何故,它们一点也不害怕人。
“我有枪!”
这真是愚蠢的行为。
就在菲勒蒙这样做的同时,他优秀的助手威尔逊的生命正受到威胁。
从生命的轻重来看,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菲勒蒙再也忍耐不住,把步枪指向了它们。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菲勒蒙的本能比他本人更清楚。
────砰!
子弹击中脑干,巨大的爆炸声穿透了菲勒蒙的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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