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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底是镇上赶大集的日子,顾承武前几天上山打了几只野兔山鸡,留了一只让干娘张翠兰做个辣子兔。
剩下的兔子和一只毛色鲜艳的野鸡拿去镇上卖。
野鸡肉虽然不好吃,但是胜在一身羽毛靓丽,且平时不太容易抓住,有的富户就喜欢用羽毛来做装饰做毽子。
一个大腹便便的员外拿着钱袋子走过来,打量了一下野鸡,看到还是活碰乱跳的没死,很是满意点点头,扬起下巴问:“野鸡多钱?”
“八十文,”
顾承武开口。
富户皱了皱眉,啧啧道:“多了多了,这东西山里到处都有,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这样吧,给个诚实价,五十文。”
一下压了三十文,富户装作一副很懂的样子,挑挑拣拣砍价。
顾承武不和他周旋,野鸡虽然常见,但是他也不是外行,是知道行情的,不愁卖。
“七十文,没有再少了,”
一口咬定,要么送走不卖。
他长的高大挺拔,因为是军中厮杀出来的,一身气质肃杀冷厉,那双眼更是看的人心底发怵。
富户抬头和男人对视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寻思这是哪来的阎王爷?冷着张脸怪吓人的。
他也不敢装内行了,假装自己大方,道:“七十就七十吧,看你年轻也不容易。”
说的大方,给钱的时候却拖拖拉拉,一点也不爽快。
最后一只野鸡并几只兔子,卖了三百文左右,还剩下一只兔子没卖。
三百文虽然不是整钱,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也是几个月的日常开销了。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且拿着兔子转头朝县衙走去。
云水县衙门差事不多,衙役们平时最多出去巡巡街,管一管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到底是吃官饭的人,百姓们见了也是不敢造次的。
李四和同伴下了值,商量着去哪里消遣,出了衙门却一眼看到顾承武。
李四赶紧和同伴说了声,跑上去道:“顾大哥,您怎么来了?也不提前告诉小弟一声,我好早点接你。”
顾承武道:“没别的事,这是昨天打的兔子,你且拿去吃。”
“哎呀,这我怎么能拿,这是顾大哥你拿来卖银子的。
我一个粗人,平时也有官饭吃,心意就笑纳了。”
李四眼里都是感激,但深知自己不能白拿。
顾承武是个不愿拉扯的人,直接把兔子丟给他:“不值钱,给你老娘补补身体。
我今日要赶着回去,改日再来找你。”
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李四心底都是感激。
说起来他和顾承武还是战友,李四是和顾承武同一批参军的,刚进军营就被分到同一队。
练习没几个月,朝廷要讨伐边关部落,他们就被仓促派到边关了。
打仗前一晚,李四哭的窝囊,歪心思一动竟然打起了当逃兵的注意。
在大历朝,当逃兵被抓住了是要砍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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