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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早上起床,姬白照例穿着球鞋,工装裤衩,去草原追羊玩。
他放空大脑、调整呼吸,以自己最舒服的节奏,盯着一头野羊匀速慢跑。
不幸被姬白盯上的陪练野羊一脸苦相,不知是它运气太差,还是身上的毛皮花纹比较特殊,它已经连续三天被姬白选定为跟踪目标。
看见姬白靠近,一边骂街,一边撒腿逃跑。
其他的野羊也是一顿骚动,不过它们看清楚姬白追赶的同伴后,拉开一段距离就放慢脚步,一边警惕着看热闹一边吃草。
它们也掌握了恐怖直立猿的习性,知道他选定一个目标基本上就不会换了,自己今天可以安心吃早餐。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聆听着奔涌的小河,姬白跑的很轻松
浑身长毛的野羊就惨了,持续的奔跑让它来不及休息,而且它不像人类那样,浑身皮肤都分布着汗腺,能随时排汗有效带走体内的热量。
被姬白追赶,不停奔跑的野羊体内积蓄大量热量无法及时消散,开始张开嘴甩着舌头,像狗一样哈着热气,越跑越慢
终于,大夏天还穿着羊毛衫的野羊体温到达极限,突然晕厥,四蹄僵直的倒在地上。
跟在后面的姬白看见野羊突然倒在草丛里,紧跑两步上前查看,发现这家伙正翻着白眼、口吐白沫,侧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
无意之间,姬白学会了人类历史最悠久的狩猎方式,耐力狩猎。
人类可以通过出汗有效散热,这使得人类能够在高温下长时间奔跑而不过热。
同时,用两足奔跑的方式,比四足奔跑的动物,消耗的能量更少。
而野生动物如野羊身上没有汗腺,只能通过喘气散热,在高温环境下,这种散热方式远不如人类的皮肤散热有效率。
在持续追赶之下,很容易体力不支。
这是一种古老而有效的捕猎方式,非洲的布须曼人、以及美洲的原住民都善于用这种方式捕获大型食草动物。
或许,人类正是因为要适应这种捕猎方式,才逐渐退化浑身体毛,进化出更加善于奔跑的大长腿吧。
“这也行?……还能把羊累死?!”
姬白大喜,瞬间意识到野羊热中暑了:“这可是意外收获哇”
他四周看了看,这回只是健身而已没带家伙什,便解下裤腰带绑住野羊四蹄,以免它一会儿醒过来。
随后试了试重量,发现这只羊不是很重,估计一连被他追好几天都饿瘦了,能扛在肩上,也能在草地上轻易拖动。
一不做二不休,也不用锻炼了,姬白直接拖着羊往小河边走去。
这些天的健身成果初现,拖一整头野羊也是轻轻松松。
趁着野羊晕厥,姬白利用河水无痛苦得结束了它的生命。
随后返回庇护所取工具,他打算好好分解这只整羊。
姬白在河边找了片全是石头的浅滩,河水只没到脚脖的位置。
用石斧在河边砍了几棵未成年的小树,在浅滩上搭了个架子,把野羊倒吊在架子上。
这样野羊拆起来更方便,缓慢流动的河水,也能更好的带走血腥味。
他还抱来几个陶罐,用来收集新鲜羊血,虽然有些腥膻,但羊血的营养价值不容浪费。
羊皮被他用锋利的钥匙刀,完整的剥了下来,能做半张羊毛床垫,若是再凑一张羊皮,过冬的上衣就有着落了。
这只野羊出了60多斤肉、20斤骨,羊骨能熬汤,骨髓是羊身上营养价值第二高的器官。
而羊肉做成熏肉条至少能吃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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