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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王一如以往的面无表情,跟个冰块制成的扑克牌一样。
他暗紫色繁纹长衫,鎏金发冠,身负同料子制的玄色裘毛大氅跨坐在马上。
他脚上的鹿皮靴的鞋头包裹着亮银,御敌时可加大攻击力,又护住脚掌。
而相比之下,撇开那一队撑场面的威风得不得了的藏獒,萧亦与阿苗这对小俩口就显得狼狈了一些。
头发有些散乱,衣裳也刮破,萧亦身上更是还有血块血水。
“输人不输阵!”
金凤蛋蛋气极地在阿苗脑内嚎起来。
它可不开心,这么个对峙等同决赛的时候,信王端坐在马上,一言不发,萧亦哥哥是站着,还周身凌乱与之对视。
萧亦哥哥的气势自然不输给信王,不过信王的那抹威慑也不能小觑。
不服输的金凤蛋蛋心里不舒服,这两个男人从装备上,萧亦哥哥就与信王不在一个等级。
信王高头大马,锦衣华服,端坐马上看起来高高在上。
再看看萧亦哥哥,好可怜的说。
殊不知,萧亦身边的阿苗,俩人这般紧紧挨着,相依相拥,早已比孤家寡人的信王殿下,不知高出了多少等级,好歹他俩的心是暖的,情是浓的。
但在金凤蛋蛋这里,感觉萧亦哥哥与信王之间,有点儿像丐帮帮助遇见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让金凤蛋蛋非常非常的不爽利。
也是这个小东西预信王前来不妙,着急想反扑大杀一下信王才会生出这等想法。
阿苗也有心气一气这个信王,他不是一直想把她绑在身边么?哪怕知道她是假的,或是说知道她与萧亦有情,却……臭不要脸的非要她做那个劳什子的信王妃。
想想那段时间,自己头上冠着信王妃的名头,心里跟小虫子使劲噬咬一样不舒服。
“我不离开你,也不要把埋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阿苗状似小声与萧亦嘀咕,心里清楚,这么静谧的谷底一隅,信王肯定能听得一清二楚。
“媳妇儿说得真糙,屎尿不能从你嘴里说出来。”
萧亦宠溺地看向阿苗,笑容直达眼底,仿似旁边没有人,正与娇娇媳妇儿打情骂俏。
“你想都别想离开我,哪怕我瘸腿成瘫子,你都要天天伺候我。”
萧亦蛮配合的,也自然有他自个儿的恶趣味。
当初娇娇媳妇儿被迫还是信王妃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心里的老血吐出来都还要咽回去,怎是个憋屈可以形容的。
这厢娇娇媳妇儿就在自个儿身旁,而信王就坐在马上看着,就算是挠痒痒一般的秀恩爱,萧亦心里都愉悦得不得了。
信王冷眸微眯,薄唇轻启:“太子倒是好心情,这厢赏雾遇见本王,连皇叔都不知道叫了?”
这句话换做在京城,等同是在台面上大大大的不敬呐。
太子是储君,信王是亲王,撇开年纪辈分,先行论君臣才是,可信王明摆着要太子行礼。
当然,信王这人的性子,仗着权势,说出这番话对太子不尊的话别人不会奇怪,只是以前没这么明晃晃的说而已。
此厢在这地方,身为太子的萧亦,在信王眼里,不就是落地凤凰不如鸡么?这么明着示意萧亦赶紧给他跪地求饶,或是点头哈腰,好求他原谅宽恕以及饶命,真当萧亦身旁的藏獒是雕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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